2022年广西钦州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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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2022年广西钦州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校本应用考核的通知已发布。®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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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广西工程执行办《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的通知》和《钦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要求,为检验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研修效果,推动信息技术的常态应用,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水平,决定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钦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21年度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教师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含自治区级试点校教师),包括2021年校本应用考核未合格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8月10日。

  三、考核依据

  《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指南(试行)》,市、县(区)、学校考核办法严格执行。

  四、工作流程及安排

  (一)学员提交材料(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各学校组织动员本校考核对象在研修平台上参照标准提交能力点测评材料。

  (二)校内考核(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

  各学校按照本校的考核办法在平台上开展校内考评,按要求认真开展校本应用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将考核结果及优秀推荐名单上报县(区)级教育部门,其中优秀推荐名单按不超过本校参加考核人数的20%。推优名单中,每个人的3项能力点测评材料均应达到优秀等级。

  (三)县级抽查(2022年7月20日前完成)

  各县(区)根据《钦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区的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制定考核办法。按每校考核人数随机抽查及审验不少于10%的申报材料,核准认定学校考核结果;汇总审核各校优秀推荐名单和材料,按不超过学校推荐名单30%的比例筛选上报市教育局,严格把关推荐名单材料,宁缺毋滥。

  (四)市级抽验与推优(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

  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评审人员抽查并审核各县(区)上报的考核优秀推荐名单和材料,按照相应比例筛选优秀推荐到自治区工程执行办。

  五、材料报送

  (一)教师考核材料通过培训平台自主提交(该项工作在开展考核前完成)。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按比例抽查学员考核材料,筛选优秀推荐名单,填报《考核年度登记表》和《推优材料基本信息表》,以电子表格形式于2022年7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电教仪器站联系,联系人:蔡媛,电话:2820331,电子邮箱:gxqzdjz@126.com。

  附件:点击查看

  1.考核年度登记表

  2.推优材料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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