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变化|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易错题: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副标题: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易错题: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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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负担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C.不动产转让所得

  D.利息所得

  【答案】D

  【解析】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说明】选项A,首先注意本题考核的是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确定要与增值税和消费税进行区分,所得税中销售货物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选项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而不是按照负担的企业来确定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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