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义务教育平台]2018年江苏省如皋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实行

副标题:2018年江苏省如皋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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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18年如皋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已发布,其中对小学招生划片和入学进行系统的规划,因此©文档大全网的小编就此为您做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孩子的学习生活有所助力。

  2018年如皋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小学招生各镇(区、街道)要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各校一律不得招收6周岁以下的“小龄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符合相关入学条件要求到我市中小学就读的,各镇(区、街道)及相关学校要确保其100%入学。

  今年小学毕业测试由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及有关市直学校具体负责。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5〕20号)精神,各镇(区、街道)必须确保小学毕业班在籍学生100%升入初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就近入学,本市内不得跨镇(区、街道)招生、不得跨校借读,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各镇(区、街道)小学毕业生的学籍卡及名册于8月20日前整体移交给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安排所属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各镇(区、街道)初一学生录取名册由镇(区、街道)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审批,并进入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库。

  各小学、初中招生要严格控制每班学生数,要努力达到《江苏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规定的班额要求: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45人。各镇(区、街道)学校要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班额30人左右)。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等。严禁以办班名义收取捐助费、择校费。

  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符合相关入学条件要求到我市中小学就读的,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要提供学位给予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在本市继续升学,必须在本市相关学校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并录取。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高考有关政策执行。

  本市进城务工子人员女入学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具备相关手续,经所在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原就读学校审核后方可到在城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幼儿园招生工作。

  幼儿园的招生,在时间上与小学招生要基本同步,确保适龄幼儿入园率不低于99%,严格控制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严禁招收“小龄生”(小班入学年龄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积极创造条件开展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三、招生要求

  1.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招生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

  2.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支持,提高执行招生政策的自觉性。

  3.对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入我市如皋中专、如皋第一中专和南通卫校(如皋市委党校办学点)完成情况实施年终考核和奖励。

  4.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要确保执行政策不违规,宣传口径不变调,操作规程不走样,监督查处不手软,*完成今年学校招生工作任务。

  该实施办法,由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2018年江苏省如皋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实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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