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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下列有关法律执业者的职业责任表述正确的是:( )
A.对法官、检察官的纪律处分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B.律师和公证员的纪律处分形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罚款、记过、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
C.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责任仅包括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D.律师和公证员的职业责任包括:纪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C,D
52甲国军舰“克罗将军号”在公海中航行时,发现远处一艘名为“斯芬克司号”的商船,悬挂甲国船旗。当“克罗将军号”驶近该船时,发现其已换挂乙国船旗。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悬挂甲国船旗的船舶
B.“斯芬克司号”被视为具有双重船旗的船舶
C.“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无船旗船舶
D.“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悬挂方便旗的船舶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船舶航行应仅悬挂一国的旗帜。船舶在航程中或在停泊港内不得更换其旗帜。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并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船舶被称为“方便旗船”,对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主张其中任一国籍,并可视为无国籍的船舶,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因此A、B、D错误,C正确。
53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 )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根据《宪法》第41条规定,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是有关国家机关而不是任何国家机关。
54关于特别提款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其渡过金融危机提供的贷款
B.甲乙两国的贸易公司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
C.甲乙两国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国政府间结算
D.甲国可以将特别提款权用于国际储备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各会员国可以凭借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提用资金,因此特别提款权可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成员国在基金开设特别提款权账户,作为一种账面资产或记账货币,可用于办理政府间结算。由上可见,选项ACD正确。特别提款权主要用作成员国及基金之间的国际支付工具,但不能直接用于国际贸易支付,选项B错误。
55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些所得不实行加成征收?(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房屋租赁所得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D。
56一国甲公司与另一国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假设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该买卖合同,那么依该公约的规定,甲公司对于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事项包括下列哪些?( )
A.交付的货物为甲方所有
B.交付的货物为甲方占有
C.交付的货物在买方所在国或转售国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D.交付的货物在世界范围内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1条和第42条第1款规定,本题答案为 A、C。
57甲国人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此外彼此问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
A.亨利目前位于乙国领土上,其身份为非法入境者
B.亨利目前位于丙国领土内,丙国有权对其提供庇护
C.丙国有义务将亨利引渡给甲国
D.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关于A,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但使馆仍为乙国领土,只是在此处使馆有其特权与豁免,故A正确。关于B,它将使馆当作他国领土,因此是错误的。关于C,引渡是一个国家的权利,并不是义务,故C的说法错误。关于D,由于使馆应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因此,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故D正确。
58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审查广东省深圳市的某地方性法规时,发现其和《环境保护法》相抵触,那么由法律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到会说明情况,再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接着,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70天后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法律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反馈。对于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A.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1个月内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到会说明情况,再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的做法是正确的
C.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予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可以直接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本题考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同法律相抵触的审查制度。根据《立 法法》第91条第l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可以直接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D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联 合审查会议要求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即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B项错误,不应入选。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2个月 内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A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1条第2款规定,C项正确。
59甲乙丙三国相邻,后甲乙两国合并为丁国。如果有关各方之间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定,下列哪些事项是丁国应当继承的?( )
A.甲丙两国之间关于界湖划界和使用的双边条约
B.乙国中央政府为了某一港口建设而向丙国借的债务
C.乙丙两国之间的道路交通使用条约
D.甲丙两国缔结的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国家合并时,除非继承国和其他当事国另有协议,或有关条约对继承国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 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条约实施的条件,在国家继承日对任一继承国有效的条约继续对继承国有效。共 同防御条约等纯政治性的条约一般不予继承,关于边界划定、边境制度、道路交通、河流使用以及某一地 区的文化或非军事化等类事项的条约应予继承。国家债务是被继承国对另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国 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根据“债务随领土一并转移”的原则,被继承国 的国家债务原则上应全部转属继承国。所以ABC正确。
60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应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
A.独创性数据汇编
B.动植物新品种和疾病的诊断方法
C.计算机程序及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D.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协议在保护版权与相关权利时,将独创性数据汇编作为版权的客体加以保护,故A正确;将计算机程序及电影作品的出租权作为版权的内容加以保护, 故CD正确;协议在对专利保护时,排除了对动植物新品种和疾病的诊断方法的保护。故B错误。由此可 知,本题答案为ACD。
61我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彩色电视机500台,我国与该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该合同采用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方式,对此合同,下列各项中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乙二公司必须严格适用公约,不能有任何改变或减损
B.甲公司应负责取得500台彩色电视机的出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出口的海关手续
C.应由甲公司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及时间通知乙公司
D.乙公司承担自装运港越过船舷后该批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FOB,意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就完成交货。在FOB中,卖方义务包括: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及单证;办理出口手续;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通知对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买方义务包括:支付货款并接受卖方提供的单证;办理进口手续;租船或者订舱并将船名和装货地点及时间给予卖方充分通知;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根据《公约》第6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者在第十二条的条件下,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改变其效力。”故A项错误;FOB合同中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故应由乙公司订立,C项错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D项。
62下列关于日本宪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是一部钦定宪法
B.《大日本帝国宪法》完全抄自普鲁士宪法
C.日本二战后的“和平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D.“和平宪法”中,日本放弃了战争权和自卫权,而将这些权利委托给了美国代为行使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是一部钦定宪法,仿普鲁士宪法而作,但有三个条文是独创;二战后 的和平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原则,放弃了战争权,但保留了自卫权。A、C正确。
63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立法法》规定?( )
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3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84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86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D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BD项。
64某造纸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环保局检测发现,造纸厂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厂拥有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所排污水虽然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未超过国家标准,故不违法
B.该厂应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治理污染
C.环保局有权对该厂进行罚款
D.环保局有权责令该厂停业或关闭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0条第2、3款的规定,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8条第1款和《环境保护法》第39条第1款规定,如果该造纸厂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话可以对其进行罚款,但是根据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对企业责令停业、关闭,只能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而不是环保主管部门。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BC。
65中国公民赵某在甲国逗留期间,驾车正常行驶时被该国某公司雇员驾驶的卡车撞翻,身受重伤。赵某回国后,向该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损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依此,关于如何查明应当适用的甲国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可由中外法律专家向法院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B.只有我国驻甲国使领馆才能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C.赵某自己可以向法院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D.经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甲国有关法律时,法院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裁判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在国际私法上,如何查明外国法一般采用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依职权查明而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法官依职权查明和当事人举证证明相结合的三种方法。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3条的规定.正确答案选A、C项。
66以下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在当地只有通过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应根据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到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C.行政长官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
D.行政长官任期5年,均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7条规定可知, 行政长官也可协商产生,因此A项不正确,同时澳门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没有“关于根据循序渐进的原 则,最终达到普选产生”的规定,因此B项不正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及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规定,C项正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规定及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规定,D项正确。故C、D项当选。
67甲县造纸厂、纺织厂和印染厂都属于污水排放单位,但都符合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这三家企业排放的污水流到乙县把一家农民的稻田和鱼塘污染,造成了损失5000元。经专家鉴定,三家企业排放的废水确实不超标,分别流入农田不会侵害生物,但三种废水合流在一起起了化学反应就变成了有毒的废水。下列有关三家企业对该农民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三家企业应当赔偿该农民所遭受的损失
B.不予赔偿,因为任何一家企业排放的污水都不超标
C.三家企业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D.不予赔偿,因为任何一家企业对于该污染的造成没有过错
参考答案:A,C
68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届,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B.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由福建省省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C.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自治区人大主席团公布
D.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报经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立渚法》第69条第1款: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或 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选项C正确。《立法法》第69条第3款: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选项A正 确。《立法法》第69条第4款: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选项D正确。《立法法》第76条第2款: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 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选项B错误,应由厦门市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69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
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
B.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市场经济需要法律的促进和保障
C.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道德调整;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法律所调整
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带来了挑战,因此,其对法律的发展具有消极影响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法与经济、法与科学技术、法与道德、法与宗教等方面的关系。中国古代法律文化 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具有浓厚的伦理法特征;而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受到宗教的重要影响,认 为法律来源于“神的意志”,故A选项正确。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中具有重要作用。市 场经济需要法律的促进和保障,法律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具有引导作用、促进作用、协调作用、制约 作用、保障作用;同时法律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能确认经济活动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 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B选项正确。近现代法律倾向于 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因此,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实际上远远比道德所调整的要窄小, 故C选项表述正确。科技进步对立法、司法、法律思想以及法律方法论等都具有积极的影响,甚至科技的 长足进步还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因此,D选项表述恰好相反,故错误。
70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粮食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英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KALA”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KALA”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NEXE”号相撞,“KALA”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遭遇暴风雨,使部分粮食湿损。下列关于一切险责任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KALA”自愿搁浅的损失
B.因暴风雨使粮食湿损
C.一切险包括外来原因所致的部分损失
D.一切险包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损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一切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 部分损失,所以CD两项正确。A属于平安险,B属于水渍险,均包括在一切险内。
71美国A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购买1万台电脑的合同,后来双方对于合同价款发生了争议,则我国人民法院对本案可以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A公司在北京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B.A公司在上海设有代表机构
C.该合同在广州签订
D.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
参考答案:A,B,C
72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申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 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法定的法律解释机关(立法解释),因此,其关于刑法信用卡的解释属于有权解释(也叫正式解释、法定解释),故B正确、A错误;法律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故C正确。文理解释,也叫文义解释、语法解释、文法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D项符合题意。
7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C.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D.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第(19)项的规定,A项正确,而D项错误。根据第67条第(20)项的规定,B项正确,而C项错误。另外,根据第89条第(16)项的规定,也能推出C项错误。
74秦代某村村民甲性格乖张跋扈,不但欺凌乡里,对自己父母也时常打骂。某天,甲在对父母辱骂 并要动手时,其父母忍无可忍,拿起铁棍将其打伤,后甲将其父母告至官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官府应受理此案,但对甲父母应酌情处理
B.对此诉讼不受理
C.如果儿子坚持告诉,官府应对他处罚
D.因其父母将之打伤,官府不但要受理,还要严惩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秦律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电必须受理。但是秦律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官府不应乏理,并且对坚持告诉的,要予以处罚。因此,B、C说法正确。
75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B.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D.“国家尊重和保障****”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根据1954年《宪法》第27条的规定,1954年《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可见A项错误。我们国家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的宪法,新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后来的1975年、1978年、1982 年宪法,其中1978年宪法在1979年、1980年做过两次部分修改。1982年12月4日产生了新中国第四部 宪法,即/982年的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全面修改。可见B项错误。CD项均有法条依据。因此,本 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CD项。
76甲国公民廖某在乙国投资一家服装商店,生意兴隆,引起一些从事服装经营的当地商人不满。一日,这些当地商人煽动纠集一批当地人,涌入廖某商店哄抢物品。廖某向当地警方报案。警察赶到后并未 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而是袖手旁观。最终廖某商店被洗劫一空。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对此事件的 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该哄抢行为可以直接视为乙国的国家行为
B.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C.乙国中央政府有义务调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当地警察的渎职行为
D.廖某应首先诉诸于乙国行政*和司法机构,寻求救济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可归因于一国而成为该国国家行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国家机关的行为;2.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3.国家官员的行为;4.在一国指示、指挥或控制之下实际上代表该国行事的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5.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东道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6.上述可归因于国家行为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人员的行为,一般地也包括他们以此种资格执行职务内事项时的越权行为或不法行为;7.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不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但正在组成新国家的叛乱运动的行为,将被视为该新国家的行为;8.一个行为可以归因于几个国家时,相关国家对于其各自相关的行为承担单独或共同责任。可见,选项A中的哄抢行为不能视为国家行为,故A错误;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于本国国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对所在国提出的赔偿要求。行使外交保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该国民或法人合法权益受到了所在国的侵害;2.该所在国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国际义务,应'-3承担国际责任的行为;3.用尽东道国当地救济,且未获合理补偿。可见只有用尽东道国当地救济后,廖某才能请求甲国行外交保护权,故B错误,C、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D。
77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是:( )
A.职工甲在工作期间因意外而受重伤(被认定为工伤)住院所支付的医疗费
B.职工乙在假期外出旅游时,被一游客带的宠物狗咬伤支付的医疗费
C.职工丙为得到更好的治疗而到美国就医支付的医疗费
D.职工丁因急性肠胃炎住院所支付的医疗费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职工甲为工伤,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乙被动物侵权,所发生的医疗费应当由动物的管理人支付,丙是在境外就医的,所以A、B、C三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78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参考答案:A,C,D
7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些理解不正确?( )
A.这一条的内容是法律规则
B.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优先适用这一条文
C.这一条的内容所反映的是正义的价值
D.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适用这一条文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该条规定的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而不是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而法律规则比较明确,应当优先适用的是法律规则,只有在法律规则出现漏洞或者模糊不清时,才能适用法律原则处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要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体现的是秩序价值而非正义价值。“个案平衡原则”是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之一、指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该原则来适用这一条文以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由此可知,答案为A、B、C。
80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辖区内有自治、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的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因此,选项D无权。
81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 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B.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C.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以下简称MmA)的担保制度。MIGA的主要内容包括:(1)承保险别;(2)合格的投资;(3)合格的投资者——担保权人;(4)合格的东道国;(5)MIGA的代位权。与本题相关的知识点详述如下:第一,MIGA主要承保以下五种风险:①货币汇兑险;②征收和类似的措施风险;③违约险;④战争内乱险;⑤其他非商业风险。本题中涉及的险种.“征收和类似的措施风险”在 MIGA的承保范围内。第二,MIGA的合格投资者限于自然人和谣人,本题中的A公司为在东道国(乙国)注册登记但多数资本为东道国以外的一个成员或多个成员国的自然人和法人所拥有的法人,是MIGA的合格投资者,且有合格的投资。因此,A公司有资格依照一定的程序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由此可知选项AB正确。第三,一旦机构承保的各种非商业风险发生,投资者即可根据与机构订立的担保合同向机构求偿,同时机构由此取得代位权。可知C错误。第四,机构支付保险金后,代位取得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权利。在本题中应向东道国乙国代位求偿。可知D错误。
82下列哪些人员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 )
A.国家主席、副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C.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D.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
参考答案:A,B,C
83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参考答案:A,C
84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的规定,在航行过程中遭受的下列损失,哪些承运人可以免责?( )
A.因罢工或停工或限制工作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失
B.承运人为多装货物,下令将船上的救火设施拆除,在航运途中船舶失火造成的货物烧毁的损失
C.货物固有缺点所造成的损失
D.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的人命或财产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海牙规则》规定,不论承运人或船舶,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都不负责:(a)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b)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c)海上或其它可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d)天灾;(e)战争行为;(f)公敌行为;(g)君主、当权者或人民的扣留或管制,或依法扣押;(h)检疫限制;(i)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j)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关厂停止或限制工作;(k)*和*;(1)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m)由于货物的固有缺点、质量或缺陷引起的体积或重量亏损,或任何其它灭失或损坏;(n)包装不充分;(o)标志不清或不当;(P)虽克尽职责亦不能发现的潜在缺点;(q)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佣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其它任何原因;但是要求引用这条免责利益的人应负责举证,证明有关的灭失或损坏既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亦非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佣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CD项中的情况承运人免责。《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负有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B项中承运人自己把船上的救火设施拆除,使船舶处于不适航的状态,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因此,不能免责。
85根据《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包括?( )
A.总理、副总理B.各委员会主任、各部部长C.国务委员D.秘书长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86关于省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任免,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
A.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B.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C.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D.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4条规定,本题正确表述只应当为C。故本题答案为ABD。
87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下列哪些不属于该规定所指 的关系人?( )
A.商业银行的董事的儿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
B.与商业银行有业务往来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C.商业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
D.商业银行的客户企业的董事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故本题答案为BCD。
88某美国石油公司在日本投资设立了富源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在中东石油危机期间,日本为了缓解 国内市场的石油供需矛盾,决定对富源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实行国有化。则日本是否应对该美国石油公司给 予补偿,其下列做法可以得到国际私法理论支持的是:( )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
C.给予适当的合理的补偿
D.部分补偿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国有化是指主权国家或政府依据本国法律,将某些原属私人(包括外国自然人和法人)所有的财产和权利收归国有,由国家或它的机构加以控制和使用并予以一定补偿的一种法律措施。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颁布法律或法令实施国有化,但这种权力不是绝对的,其行使必须受到下列条件的限制:(1)以公共利益为目的;(2)不实行歧视;(3)给外国人公正的补偿。其中前两个条件得到国际公认,对第三个条件,国际上有不同的做法,归结起来大致有三种:(1)不予补偿;(2)给予“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3)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故本题答案为ABC项。
8920世纪以来,科技进步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变革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下列说法中,恰当地描述了科技与法之间关系的是:( )
A.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着重要影响
B.科学技术影响法律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依据
C.科技法日益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D.在进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刻地受到现代科技的影响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A项正确,因为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 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B、C项正确,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大量新的立法领域科技法学, 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学科也被广泛的承认。D项反映了科技进步对司法的影响,也是正确的。
90关于我国解决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之间投资争议的途径,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
A.在用尽当地救济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可以通过外交谈判解决我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议
B.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后,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诉当地行政主管机关,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C.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后,投资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D.有关征收国有化补偿数额的争议,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也不能直接选择国际仲裁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后,投资者可以投诉当地行政主管机关,通过行政程序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在用尽当地救济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可以通过外交谈判解决我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议。因为我国同意将有关征收国有化补偿数额的争议提交ICSID仲裁,所以当事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选择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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