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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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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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外语报考要求:


  招生专业具体接收的外国语语种详见附件《教育学部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除了英语、俄语和日语外,其他语种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1)相应语种的全国六级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2)相应语种的全国专业四级优秀或八级考试合格;


  (3)本科或硕士阶段为相应的外语专业;


  (4)在相应外国语国家获得过学位(经教育部认定)。


  3.外语免试条件:


  (1)英语、俄语和日语免试条件如下: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通过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②近五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③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托福90分(3年内有效),日语达到二级(N2);


  ④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


  ⑤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有效);


  ⑥WSK(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⑦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2)除了英语、俄语和日语外,其他语种的免试条件如下:


  ①相应语种的全国六级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②相应语种的全国专业四级优秀或八级考试合格;


  ③本科或硕士阶段为相应的外语专业;


  ④在相应外国语国家获得过学位(经教育部认定)。


  对于未达到以上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者,如通过初审,须进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4.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纸质版材料无需匿名处理)


  (一)纸质版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2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用顺丰快递或者EMS(勿用同城速递)向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无须提供下列3、6;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个人自述(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往届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小组组长签字的开题报告全文;


  7.研究计划书;


  8.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


  9.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作品、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最多3篇。


  (二)电子版匿名初审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2年12月1日前(以系统上提交时间为准)向教育学部博士招生评审系统(同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以下PDF版的匿名初审材料(所有文档均需进行匿名处理:隐去个人姓名、学号、硕士导师姓名;未进行匿名处理者,审核不予通过)


  1.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


  2.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


  3.研究计划书;


  4.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作品、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均需匿名处理后再上传,最多3篇)。


  四、初审选拔


  教育学部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各学科进行初审。初审由各学科组织设置的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匿名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初审委员会委员由各院系所或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至少5人。初审满分为100分。各考生的初审成绩是每位初审委员会委员所独立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五、外语能力考查


  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外语能力考查。达到外语免试条件的初审合格考生,直接获得复试资格。对未达到外语免试条件的初审合格考生,预计将于2023年2月进行外语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外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外语能力考查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或录取总成绩,仅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初审合格且外语能力考查合格(达到免试条件或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部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不高于1:4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3月中旬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预计将于2023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详细安排请密切关注教育学部网站,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知识的笔试,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外语口语等方面的面试。复试考核以200分为满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笔试和面试均由各专业统一组织,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面试得分,是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在教育学部网站对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审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相加构成。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最终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教育学部提出申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242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2069


  电子邮箱:jiaoxueban@bnu.edu.cn


  联系人: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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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z.bnu.edu.cn/content/zyml/2023/bsxx_yxsm-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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