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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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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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23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信息完全一致: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报名表每页均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个人陈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白表格填写,内容包括个人学术研究经历、学术兴趣、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请务必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3.所报考语种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专四、专八、托福、雅思等);


  4.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作(含论文、调研报告、专利、软件、游戏开发、出版物等,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原创性工作成果或高水平实践履历,须提供获得国际或奖励的证明材料,或本领域专家的书面推荐与评审意见。考生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10,000字左右,请务必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6.至少两份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方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需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密封);


  7.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注意: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务必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纸质版个人材料,否则无初审成绩。


  四、初审选拔


  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移交各招生专业进行初审。各招生专业成立初审委员会,负责相关资料评审。初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相关专业专家担任,至少5人。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同等学力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


  初审委员会成员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在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导师进行成绩排序,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2022年12月30日前后在艺术与传媒学院主页“信息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3年4月中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


  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


  考核采用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按招生方向设置考题,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外语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等,满分200分,120分为合格。笔试和面试分数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组成,满分值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在艺术与传媒学院主页“信息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艺术与传媒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田家炳艺术楼42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400


  电子信箱:yishuxueyuan@bnu.edu.cn


  联系人:安媛


  快递说明:邮寄纸质材料请选用顺丰速运,确保投递安全。请勿使用其他品牌快递及任何同城闪送,避免因防疫限制入校造成延误带来考试损失。


  相关网址: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网:https://yz.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http://www.art.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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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z.bnu.edu.cn/content/zyml/2023/bsxx_yxsm-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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