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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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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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3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学科领域研究。


  3.除国家专项计划外,仅接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5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专家的学科领域应与申请攻读学位的学科方向相关,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内容包括考生学术研究经历、学术兴趣、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论文或相关证明;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研究目标、内容和方法等,字数8000-15000字,无固定模板,考生须亲笔签名确认;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


  (8)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特别提醒:


  (1)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务必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否则无初审成绩;


  (2)请自备档案袋,并在封面用醒目、较大字体注明“姓名、报考方向、报考导师”等信息,建议提供材料清单;


  (3)纸质材料建议用顺丰快递(勿用同城快递)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参照“联系方式”;


  (4)提交纸质材料后,请及时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收到、是否缺项等情况;


  (5)所有纸质材料恕不退还。


  四、初审选拔


  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政府管理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研究经历、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科研动机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申请材料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方向按导师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1月初左右在政府管理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3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复试考核满分值为300分,包括专业笔试(含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笔试满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值为200分。内容主要涉及学术素养、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专业笔试含外语笔试和专业综合,综合面试按方向分组进行,由各复试考核小组专家考核评判,取平均分为综合面试成绩。复试考核成绩为专业笔试加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复试考核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及格)和综合面试成绩(120分及以上为及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管理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方向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政府管理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524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6088


  电子邮箱:zgjw@bnu.edu.cn


  联系人: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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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z.bnu.edu.cn/content/zyml/2023/bsxx_yxsm-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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