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对化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化学科研工作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
2.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2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化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学位论文的详细摘要/开题报告,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7)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初审选拔
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化学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考生硕士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个人自述及其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情况等,初审着重考核考生的学术背景、基础知识、研究经历、研究设想、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占用博士招生名额)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3年1月上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招生专业内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化学笔试占30%(卷面满分150分),复试面试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包括文献翻译和口语能力等占20%。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考生综合化学笔试成绩/150)*30+复试面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仅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化学学院提出申诉,由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楼123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58809779
电子邮箱:bnuchem@foxmail.com
联系人:贺老师
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原文标题: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z.bnu.edu.cn/content/zyml/2023/bsxx_yxsm-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