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开始报名!2023年秋季江西赣州市上犹县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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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秋季江西赣州市上犹县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7月10日开始报名,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招生方面的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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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和《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

  二、学区范围调整优化

  1.小学学区:县城小学招生学区范围保持不变。

  2.初中学区:根据学生就读需求,今年对县城初中(上犹二中、上犹四中)学区范围进行调整优化,具体详见第四大点县城初中招生办法。

  三、县城小学招生办法

  (一)县城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即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并且符合上犹一小(含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上犹五小等县城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

  (二)新生入学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口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

  2.户口不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购买居住性房屋且实际入住(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物的除外)。

  3.在县城拥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的居民子女。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高管等人员子女,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上才字〔202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持有效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

  7.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

  8.2022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经商或企业务工,并且目前仍在县城正常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

  9.经检测确定为二级聋哑以上或中、重度智障的儿童,原则上安排在上犹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听力损失或智障程度较轻,能适应随班就读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及学区分布图(详见附件1)

  (四)县城小学招生计划

  1.上犹一小校本部一年级14个班,招生计划630人。

  2.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一年级2个班,招生计划90人。

  3.上犹二小一年级15个班,招生计划675人。

  4.上犹三小一年级6个班,招生计划270人。

  5.上犹四小一年级6个班,招生计划270人。

  6.上犹五小一年级12个班,招生计划540人。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类

  户口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2023年7月10日以后户口迁入县城小学招生学区范围内的儿童,2023年秋季县城小学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房产类

  (1)户口不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儿童,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购买居住性房屋且实际入住的(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物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入住后的水电费缴交票据(至少1个月)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2)在县城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证明、入住后的水电费缴交票据(至少1个月)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3.政策类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相应证件(英烈证书或士官证、编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高管等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和县人才办、县工业园、县教科体局审核批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经商与务工类

  (1)县城经商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且目前仍在正常营业。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内企业务工,并且目前仍在正常上班。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和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合同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县城初中招生办法

  (一)县城初中招生对象

  县城初中七年级招收上犹一小(含茶亭校区、宝钢希望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含所辖村小)、上犹五小、沿湖小学(含所辖村小)、陡水小学、中稍新民小学等学校符合县城初中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及不在上述学校就读但符合县城初中招生条件的其它农村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新生入学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口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

  2.户口不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居住性房屋且实际入住(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物的除外)。

  3.在县城拥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的居民子女。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高管等人员子女,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上才字〔202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持有效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

  7.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

  8.2022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经商或企业务工,并且目前仍在县城正常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

  (三)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及学区分布图(详见附件2)

  (四)县城初中招生计划

  1.上犹二中七年级34个班,招生计划1700人。

  2.上犹四中七年级18个班,招生计划900人。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类

  户口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2023年7月10日以后户口迁入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2023年秋季县城初中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房产类

  (1)户口不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居住性房屋且实际入住的(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物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入住后的水电费缴交票据(至少1个月)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2)在县城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证明、入住后的水电费缴交票据(至少1个月)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3.政策类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相应证件(英烈证书或士官证、编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高管等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和县人才办、县工业园、县教科体局审核批复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经商与务工类

  (1)县城经商人员: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且目前仍在正常营业。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企业务工,并且目前仍在正常上班。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和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合同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各类别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户口类

  第二顺序:房产类(含购买住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

  第三顺序:政策类(烈士、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人才子女、高管子女、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

  第四顺序:经商与务工类

  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户口类、房产类、政策类、经商与务工类的先后顺序依次招收学生入学。根据学位情况,上犹一小校本部、上犹五小按照招生计划只招收县城户口类、房产类学生。上犹一小校本部学区范围内经商类、务工类的学生,到上犹一小茶亭校区报名。上犹五小学区范围内经商类、务工类的学生,到上犹二小报名。

  当某一顺序类别的学位需求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由招生学校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该顺序类别的就读学生名单,该顺序类别通过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和该顺序类别之后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则由县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各类别学生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户口类、房产类学生

  1.报名方式:按上级要求采取“一件事一次办”网络系统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2日。

  3.涉及学校:上犹一小校本部、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上犹五小、上犹二中、上犹四中。

  4.操作步骤:网络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政策类、经商与务工类学生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下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2日。

  3.涉及学校: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上犹二中、上犹四中。

  4.操作步骤:家长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

  七、其他事项及要求

  1.如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上犹二中、上犹四中等学校经商与务工类的学生就读需求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9:30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分配剩余学位,摇号工作由各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公开摇号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则由县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各校务必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至五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决不能出现大班额情况。

  3.2023年秋季符合转入县城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就读的户口类及房产类学生,可于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持相应证明材料(参照招生政策执行)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区小学、初中申请。各校要设置转学办理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值守,做好学生转学申请受理登记等各项工作。因上犹五小学位已满,符合转入上犹五小二至六年级就读的户口类及房产类学生,仍旧由上犹二小统一负责接收。

  4.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拥有多套住房的以及在多个学区经商、务工的,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不得多校重复报名。

  5.各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6.报名和转学申请受理登记结束后,由学校派人到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以及深入学生居住地、监护人经商务工地等处,核实监护人提供的就读证明材料、房产类学生入住情况是否真实。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在申请学校的就读报名机会,对于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7.根据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多孩子女同校共读,积极探索“长幼随学”实施办法。

  8.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可于2023年8月23日-24日按报名条件要求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

  9.各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就读。如发现学校和教师违规招生,可向县教科体局举报,举报电话:0797-7132565,0797-8541289,县教科体局将加强对县城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教师将严肃问责。

  10.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上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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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上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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