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卷一)答案,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

副标题: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

时间:2021-12-08 05:20:4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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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情形】

  答疑回复:

  准予抵扣的情形: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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