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法考考点:2019法考必备考点:【犯罪形态】各犯罪形态的联系

副标题:2019法考必备考点:【犯罪形态】各犯罪形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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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犯罪形态的联系

  犯罪形态是终局性的结束,不是暂时性的停顿。就同一犯罪而言,如果出现了一种犯罪形态,就不可能再出现其他犯罪形态。就同一起犯罪而言,不可能并存两个犯罪形态。犯罪形态之间是排斥关系而非并存关系。

  终局性形态的成立条件:客观上犯罪行为彻底结束;主观上,犯意彻底消除。终局性结束是四个犯罪形态的共同特征。在判断具体犯罪形态时,应先判断哪个时刻出现终局性形态,然后再判断具体是哪个犯罪形态。一旦确定了是某个犯罪形态,就排斥了其他犯罪形态的成立。

  1.既遂排斥中止:犯罪既遂后,不要把事后悔过行为或返还行为当成中止行为。

  2.既遂排斥未遂:犯罪既遂后,财物又被被害人夺回的,不再成立未遂。

  3.中止排斥未遂:第一个时间节点呈现终局性形态,构成中止;第一个时间节点未呈现终局性形态,构成未遂。

  4.未遂排斥中止:第一个时间节点呈现终局性形态,构成未遂;第一个时间节点未呈现终局性形态,构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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