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法考考点: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

副标题: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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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

  共同犯罪在刑法总论中有三个最:地位最重要,难度,理论性。

  主要重点考点:部分犯罪共同说;共同故意;共同正犯(承继的共同正犯、共谋的共同正犯);间接正犯;教唆犯、帮助犯;主犯与首要分子;共犯与犯罪形态。

  (一)共同犯罪的立法宗旨

  根据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概念可以阶层化理解。符合客观阶层的行为,因为具有法益侵害性,可以视为一种暂时的“犯罪”;如果既符合客观阶层又符合主观阶层,该行为就是最终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概念,也应如此理解:二人具有符合客观阶层的共同行为,可以视为一种暂时的共同“犯罪”;如果既符合客观阶层,又符合主观阶层,那就是最终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思路是:

  1.坚持以不法为判断重心:共同犯罪是不法形态,是为了解决违法事实的归属问题,而在责任层面,共同犯罪与个人犯罪没有区别。首先要判断参与人中谁的行为符合什么罪的构成要件,哪些人的行为对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做出了贡献。

  2.坚持以正犯为判断中心:犯罪的本质即具体侵害或威胁法益,而支配这种侵害结果或危害结果发生的人就是正犯。故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时,要先确认正犯,在正犯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且违法的前提下,再判断是否存在教唆犯、帮助犯。

  3.坚持以因果性为判断核心:单独正犯、共犯中的正犯,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必要条件。教唆犯、帮助犯,要求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与正犯结果之间存在物理的因果性或心理的因果性时,帮助犯、教唆犯才对正犯结果负责。

  【小结】共同犯罪这种犯罪现象,在制造法益侵害事实上,二人具有连带性。至于在主观(责任)阶层,谁应受谴责,可以分别判断:即所谓“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在对各共同犯罪人认定具体罪名时:“各自罪名=共同不法+各自责任”。千万不能认为:只要具有责任能力者、达到法定年龄者与没有责任能力者、未达到法定年龄者一起实施违法行为,前者一律成立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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