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绩点计算办法 第一步:确定学位课程(以各专业培养方案打*号的为准) 第二步:确定考核成绩的等级与绩点的关系(见下表) 等级(五级制)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考核成绩(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60 绩点数 4.0-----5.0 3.0-----3.9 2.0-----2.9 1.0-----1.9 0 第三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Σ(所修课程学分 * 相应课程的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 Σ 所修课程的学分数 例: 学位课:教育学 学分3 成绩 85;中学物理教学法 学分3 成绩74; 力学 学分4 成绩 68;数学物理方法 学分3成绩91; 具体计算:教育学对应绩点数:3.5;中学物理教学法对应绩点数2.4; 力学对应绩点数:1.8;数学物理方法对应几点熟4.1; 3.5*3+2.4*3+1.8*4+4.1*3 平均学分绩点=——————————————————— =2.86 3+3+4+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edce9709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