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定期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______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___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效益,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国务院、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在定期复核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阳光透明、公开公正、严格程序的原则,形成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民政、残联、财政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工作顺利实施,成立XX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民政局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残联副理事长 — 1 — 成 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股长 县民政局低保所所长 县民政局核对中心主任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副股长 县民政局低保所副所长 县残联就业服务所所长 县残联工作人员 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和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共同负责办理。 三、复核时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季度复核一次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季度复核一次 四、复核对象 (一)被认定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 (二)被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补贴对象 五、复核内容 (一)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二)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否存在残疾人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情况 六、复核程序 (一)各乡镇(街道)在每月___日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___号前)将申请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如死亡、退保、户口迁移 — 2 — 等)的残疾人名单报送县残联。 (二)县残联对各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初核后送县民政局复核。 (三)县民政局收到残联初核名单后,在___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复核意见。 (四)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组织一次抽查核验。 (五)每季度的首月___日前,在残疾人户籍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将上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情况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乡镇人民政府把公示结果和公示情况相片反馈给县民政局和县残联,接受群众监督。 XX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__月___日印发 — 3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5460215a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