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操作是必须精神饱满,精力 集中。 二、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 应进行例行检查、 发现装置和零件 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 三、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行车接近人是,亦应给以 断续铃声。 四、非行车操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行车驾驶室。 五、通知,不得擅自开动行车。 六、一作中遇到突然停电, 应将反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 在从新 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 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 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 七、在任何情况下, 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 吊臂下方不 得有人。 八、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 应切断主电源并挂年标志牌。 九、严禁大小车及上下车三线同是使用。 十、控制器应该逐步开动。 不得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 转到反转位置。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再换反方向。 十一、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 。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可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可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或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行车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意识, 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厂实根据上 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程中: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操作时先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再使用; 3、开行车、电葫芦时,严禁双向同时使用; 4、吊重物时,严禁下面站人; 5、吊重物时要保持平稳,不准过度摇摆; 使用完毕开到指定位置,并及时切断电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5aa52b31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