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比喻”探究 作者:倪德利 来源:《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2008年第05期 【摘要】比喻,是一种常见的辞章手段。本文从比喻的外延、比喻产生的根源出发进行探究,指出比喻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心理基础之上的。 【关键词】比喻;外延;根源 一、比喻的外延 比喻,古时称作譬,是一种常见的辞章手段,历代有关比喻的理论颇多。孔子在论及“仁”时,曾说过“能近取譬”的话,这可以说是最早关于比喻的言论。《墨子》则最早给比喻下定义:“譬也者,举他物以明之也。”这个定义指出了比喻是一种用彼事物来说明此事物的方法。 汉代的《七诗序》把“比兴”列入《诗》的“六义”之中,其中的“比”实际上包含了比喻的要点。梁朝刘勰简明扼要地探讨了这个问题:“故比者附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写物以附意,飚言以切事也。”刘勰认为借助他物,运用“比”的手段可以明确地说明事理。 后来也有不少人对“比喻”进行阐释,跟刘勰同时代的钟嵘说:“因物喻志,比也。”唐朝孔颖达说:“比者,比方于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宋代朱熹指出:“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对此,后代也有论及。我们注意到,历代论者对比喻虽说法各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以彼物比此物。本文认为,这正是比喻现象赖以产生的基础。 今天,比喻作为一种修辞格,一般认为,比喻就是利用事物间的相似点,以甲事物来描写、说明乙事物的一种修辞方式。这实际上就是比喻格的定义,此定义有两个要点:首先,本体和喻体不同类;其次,二者之间要有相似点。这是狭义的比喻所应具备的两个条件。 这里探讨的是比喻现象产生的根源问题,而非比喻格,各种辞章手段只要具备“比”的特征就属于比喻类,而其它如比拟、借代、象征甚至典故、寓言等亦具有这一特点,因此,这里提到的比喻是广义的比喻,其研究的范围较广,更接近于传统的“比兴”概念。 二、比喻产生的根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cffcde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