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诚恒化工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程序 1、用印申请人填写《公司印章使用审批单》 公司公章使用时,文件经办人即用印申请人需填写《公司印章使用审批单》,说明原由,每一类盖章材料填一份审批单。用印人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与需加印文件一并报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即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印章使用权人)审批后,印章管理人依据有关规定仔细核查并登记备案,方可使用。若无公司分管领导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印章保管人电话向公司领导请示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分管领导在申请单上补签字。 2、印章保管人须认真审核并亲自用印 印章保管人须核实《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印章使用权人的签字与用印材料一致无误后,将用印材料盖章后交给用印人。印章保管人须亲自对所需用印文件资料盖章,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盖章。非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3、提供盖章材料复印件 各类文件材料盖章后,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用印申请人须在复印 件上签字留档保存。 三、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部门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四、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五、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注:原工程部合同盖章程序不变。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名 称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用 途 申请人 拟归还日期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批准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0722dd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