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0.07.26 • 【字 号】洪发改社字[2010]47号 • 【施行日期】2010.07.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爱国卫生 正文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发改社字〔2010〕47号) 东湖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申请批复东湖区豫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东发改字[2010]4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居民预防保健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同意你区豫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72号。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2层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1500平方米。 四、建设工期:一年。 五、总投资及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80万元,争取上级支持16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 接文后,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5fc3c3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