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直属水文站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5.29 • 【字 号】浙发改函〔2020〕30号 • 【施行日期】2020.05.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 正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直属水文站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函〔2020〕30号 省水利厅: 《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直属水文站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浙水函〔2019〕570号)收悉。浙江政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我委委托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报告(浙政信〔2019〕1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实施,可提高水文测报自动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水文信息的时效性和水文测报的整体水平,强化水文应急机动监测能力,提高我省水文水资源信息现代化程度和分析水平,降低政府水文资源管理成本,为防灾减灾和洪水资源化利用提供更为全面、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项目已列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浙江水文走前列“五大工程”实施方案》(浙水计〔2019〕7号)。 二、项目名称 浙江省直属水文站示范工程 项目代码:2019-330106-76-01-056551-000 三、工程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涉及建设涵盖之江、兰溪、分水江3个省直属水文站。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之江站、兰溪站、分水江站3个直属站现代化技术装备、宣传展示水平、改造站房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15.3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安排843.99万元,省水文管理中心自有资金安排771.4万元。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和原材料采购等,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2c035ec9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