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体存档立户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含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办理依据 受理单位 办理时间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工作日8:30-12:00 13:30-16:30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东区) 办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四层(西区)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或民政部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办理材料 2、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和人力资源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1、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立户申请表》; 3、双方签订协议,在系统中建立新集体户。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不收费 当场办结 1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 68577849 84209173 (东区) 68522180 (西区) 84209152 (东区) 68709320 (西区)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9c8105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