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1 . 一次检查合格,给予奖励。一次检查不合格给予罚款;二次检查不合格, 追加加倍罚款;三次检查不合格,追加再加倍罚款,并停工整顿。 2 .执行《工艺》《规范》较好的单位,无质量事故和缺陷,每月奖励200~ IOOO元。违反《工艺》《规程》等施工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IOOO元。 3 .出现一般质量缺陷或事故,罚款500〜IOOo元,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罚 款2000元以上。出现质量事故(或缺陷),没有做到“四不放过”的,或执行不 认真的(以上报质检部的报告为准),罚款200〜IOOO元。无事故报告,没有处 理记录的罚款200〜IoOO元。 4 .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认真,签证资料齐全、及时,每月奖励200〜500元。 施工原始记录壤写不认真或不填写,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签证资料不按 时填写上交或填写不认真被退回,每拖延两天,罚款100〜500元。 5 .未执行“三检制”而进入下道工序,罚款100〜IoOo元,执行较好的单 位,每月奖励100〜IOOo元。未经有关部门认可,损坏已验收的工序,罚款50〜 500 元。 6 .当质检人员或监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受阻拦、谩骂、侮辱或人身安全 受到威胁时,罚款500〜IOOO元,性质严重的追加行政处罚。 7 .对拒收奖罚单的单位(个人)或不认真执行奖罚的单位,每人次(件) 罚款100〜500元。 8 .对于本《细则》未明确的奖罚项目,质检部将根据情节、性质酌情报总 工、经理审批后进行奖罚。 9 .为保证质量奖罚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理部每月拿出3000元,作为质量奖 罚专用款,所有奖罚统一进入奖罚专用款帐号。 10 .所有奖励申请,必须在该工序或项目完工后,十日内报质检部审核。罚 款在查明情况后,十五日内由质检部提,奖罚单经经理部领导批准后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445f2e02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