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奖惩制度细则 依据《财务管理手册》制定收银奖惩细则,违纪员工处罚分为警告:罚款100元、记小过:罚款200元、记大过:罚款300元、辞退:罚款600元。 第一:警告处罚细则(罚款100元) 1、 违反营运财务管理——收银员上机前准备 2、 违反营运财务管理——收银机抽屉设置 3、 收银表格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的 第二:记小过处罚细则(罚款200元) 1、 将私人借据放于收银机/零找金 2、 从收银机或零找金里“借”钱 3、 以任何形式改动“现金收据或零找金” 4、 禁止穿着带有公司标志的服装存款 5、 收银电脑禁止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储存设备 6、 故意将收银机的营业额少记或不记 第三:记大过处罚细则(罚款300元) 1、 备用金支出符合财务规定 2、 违反保险柜管理规定 3、 违反结账交易的管理规定 4、 违反营运财务管理——收银员职责 5、 违反营运财务管理——银行存款 6、 违反营运财务管理——营业外收入管理 7、 违反发票管理制度 8、 违反发票印章的管理 9、 保险柜开启必须在有效管理和监督下进行 10、 违反监控设备的管理 第四:辞退处罚细则(罚款600元) 1、 故意涂改餐厅数据和报告上的数目,企图掩盖存货短缺2、 故意涂改餐厅数据和报告上的金额,企图掩盖现金短缺3、 非法赚取会员卡积分 4、 窃取发票或将发票转借他人 5、 备用金和零找金金额与规定金额相符 6、 为了私人利益,“借用”或出售任何产品和设备 7、 供应商报价单与系统入库单金额不符(自采原料单价)2012-12-2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47aa7e8e9951e79b892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