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七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51c822f3386bceb19e8b8f67c1cfad6185fe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