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重要的概念类型的变量 在用概念建立理论时,可以区分出两类普通概念:(1)仅仅标识现象的概念,(2)指明现象的程度差异的概念。①前者包括诸如狗、猫、群体,社会阶级,星星这样一些共同使用的抽象。这些概念在这样表述时,并不说明现象在规模、重量、密度、速度,内聚力等的变化情况,或现象在程度差异的标准上变化的方式。 ; 那些和我一样相信社会学能够和其他科学一样的人,更偏爱那些转化为变量的概念。我们想了解由概念说明的事件的变量性质——规模、程度,强度、数量,等等。例如,断言人的聚合体是群体却不指出它是什么类型的群体,或在诸如规模,分化、内聚力这些标准上它们如何与其他群体相比较。所以,在有些人看来,科学理论的概念应该说明世界的“变量”特征,要了解事件就要求我们弄清一现象的变化如何与另一现象的变化相联系。那些并不热心于使社会学成为一门自然科学的人,却不急于把概念转为变量。比起把每一概念转换为在一些可测量的方面变化的公制,他们远要热心于概念是否使研究者对重要的过程十分敏感或警觉。当然,他们并不反对把概念转换为变量,但他们在把各个概念转化为公制时总是小心翼翼。 ;理论的陈述与格式(Format) 理论概念要想有用,就必须互相联结。概念间的联结构成理论陈述。它说明概念所指称的事件相互联系的方式,同时解 ①雷诺尔茨《理论构造入门》第S7页;还可看斯汀契康伯《构造社会理沦》第38—47页,讨沦了概念怎样才不只是捐现象的可变性同时还是相关现象的互功效应问题。有关变量概念的重要性的有趣讨论和引导我们如何使用它们的论述,见黑杰《理论构造的技术和问题》。 (美)乔纳森·H·特纳著 吴曲辉等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08月第1版,第9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36422ddd3383c4bb4cd2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