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内部公开招聘制度 第一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特定岗位实行内部公开招聘。 第二条 为充分体现对内部员工的优先与公平原则,参加内部公开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现有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公司不鼓励员工频繁更换工作岗位。 2.在工作中极少出现不良记录(如违章违纪、不文明行为等),公司不鼓励绩效差的员工内部流动。 第三条 公司有内部招聘岗位需求时,在公司范围内发布招聘信息,员工报名参加内部公开招聘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平时工作都能认真执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指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组织沟通能力、一定的学历及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求真务实、在部门中工作表现突出。 4.严格要求自己、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四条 员工报名参加内部公开招聘,应填写《内部竞聘申请表》,并与所在部门领导做好沟通,经部门领导签批后交行政部。 第五条 部门领导应支持本部门员工参加内部公开招聘,为优秀员工提供机遇与条件,以此激励本部门其他员工形成优良的工作风气与学习氛围。 第六条 行政部负责对《内部竞聘申请表》进行筛选,然后交用人部门,与用人部门一起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工作表现、品格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合适人选。 第七条 竞聘通过的人员,按内部人员调动要求办理岗位调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b3cc14208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