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环保站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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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农村能源环保站工作职责

和业务范围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农村能源环保站属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业务管理的县级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严格按照国家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监督、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

2、负责做好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的建设规划和各年度的工作计划,制定农村常规能源节能措施,拟定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操作程序;

3、根据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如实进行工作情况和年度完成任务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2、认真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科技项目推广实施的措施制定,技术指导,工程管理等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1、做好农村能源建设科技项目推广和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做好新型节能灶、农村户用沼气池、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等项目工作;


2、做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农业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对农业环境污染进行监控和治理。

农村能源建设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降低群众对森林资源消耗的主要途径,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长远的现实意义。我县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推广此项技术以来,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技术不断更新,质量不断提高,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群众逐步对其产生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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