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 1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 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 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就剥夺政治权利来讲,只能适用于具有我国国籍的罪犯。 而 要是属于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话, 则在执行主刑的时候,同 时也是需要剥夺相关权利的。 这就导致了一些人不知道究竟该怎 么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下面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 (1) 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 (2)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 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3年以上10年 以下。 (3) 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4)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与管制的期限同时 起算、同时执行。 (2)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 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 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从徒刑、拘役 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 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 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 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 权利。 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d55be3cbb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