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处罚措施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对财务人员给予警告并扣发其月工资1-3倍: 1.1超出规定范围、使用有限金额的现金或保留超过批准库存现金金额的现金; 1.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代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3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1.4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获取现金; 1.5未经授权的支出或不符合批准的支出范围和限额的现金支出; 1.6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的形式将账户资金或公司资金存入银行; 1.7违反本规定,决定予以处罚的。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2.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 2.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2.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藏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2.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假索赔、骗取公司财物的; 2.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挪用公司资金; 2.6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2.7还有其他失职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de5dc1c48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