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车队管理处罚规定 1、服务质量违纪处罚 1) 不按规定着装经提醒不改正者处以罚款。 2)未提前 5 分钟到达出车地点,或因需加油等情况而延误出车者处以罚款。 3) 凡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不好,受到宾客或用车人投诉者处以罚款。 2、安全行车违纪处罚: 1) 凡发生交通违章行为 ( 以交通管理部门违章通知为准 ) ,扣除当月安全奖。 2) 如发生酒后开车或将车交非司机驾驶, 将给以罚款。因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 开车 办私事而发生的交通违章和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自负。 3、因行车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按下述办法处罚: 1)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 10000元以下(含 10000元) ,罚款 10%。 2)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 10000元到 30000元之内的,罚款 15%。 3)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 经济损失在 30000元以上的, 经总经理会同酒店交通安全 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4) 凡发生甲方责任事故, 酒店如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款项亦算在所发生当次的事故 损失之内。 5) 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 按交管部门裁定甲方所负责经济费用多少按上述 1-3 条规 定处罚当事人。 6) 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后, 伪造现场或将车辆刮坏, 不及时向领导汇报, 视情节罚 款 500 元到 1000 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7b2eff356baf1ffc4ffe4733687e21ae45ff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