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23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2.11.29 • 【字 号】沪教委学[2012]69号 • 【施行日期】2012.11.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理工大学等23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2〕6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46号),我委预下达20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 现有23所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申请对预下达的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进行调整。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政府类奖助学金分配和下达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78号)规定,我委根据学校上报材料,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研究同意对上海理工大学等23所高校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5所高校计划额度64人,增加18所学校计划额度509人。减少额度的高校应在收到文件起10个工作日内,将应调减的经费上缴市教委;增加额度的高校所需调增的经费,将由市教委另行下拨。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调整后的相关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2012年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 2012年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单位:人,万元 序号 学校 1 2 3 4 5 6 7 8 9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原分配名额 调整后名额 调整情况 调整经费 683 612 468 435 245 682 440 255 206 743 689 639 510 247 690 451 256 209 182 161 增加60人 30 增加77人 38.5 增加171人 85.5 增加75人 37.5 增加2人 1 增加8人 4 增加11人 5.5 增加1人 0.5 增加3人 1.5 增加10人 5 增加7人 3.5 10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172 11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15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efde3bb6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