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财务监管方案的建议 关于集团财务监管,本人认为大方向应该从制度(或做事程序)、人员、财务信息及资金四个方面入手,所以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 1、财务制度由集团公司制定财务制度,集团公司参与到子公司经济业务授权和批复,且明确授权批复的几点: (1)授权批准的范围,子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应纳入其范围,一些常见的繁杂、琐碎事务可以放权。 (2)授权批准的层次,应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从而保证各管理层有权亦有责。 (3)授权批准的责任,应当明确被授权者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又难咎其责的情况发生。 (4)授权批准的程序,应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以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说明:为解决办公地域、沟通签字问题,建议引入OA办公系统(甚至可以引入OA系统APP移动办公),规范签字流程及顺序) 2、财务人员的控制: (1)子公司的财务领导(甚至是普通财务人员)应由集团公司委派,或者招聘; (2)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领导(甚至普通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和子公司的经理(或经营管理层)不确定上下级关系,子公司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独立领导; (3)子公司财务领导(甚至普通财务人员)的工资由集团公司来定,最好由集团公司发放,与子公司其他部门分隔开来。 3、会计信息一体化: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采用一套统一的财务制度,制度规范到会计的业务流程,最好能够精准到会计科目,如果子公司有区别与集团公司的特殊业务,集团公司可以与子公司财务部门共同商议子公司的财务制度补充条款; (2)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用一套财务软件,甚至可以用一个财务软件服务器或者数据库(主机数据库可以设置到集团总部),用友及SAP软件都可以实现这一功能; (3)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及时了解子公司财务情况,分析子公司业务状况,及时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修正财务制度,并且为保证子公司财务处理能同步集团的财务处理方式及方法应定期培训。 4、资金调配: (1)资金均由集团公司总部调控,子公司不设置资金库,子公司对外支付均由集团公司支付; (2)子公司设置虚拟货币资金结算账户,用来清算集团内部子公司往来账; (3)子公司需要小额现金支付需要向集团公司申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62114ce009581b6bd9eb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