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出生,汉族,住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现申请人请求将原诉求第一项包括的“补缴截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更改为“赔偿原告因被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损失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将原诉求的第二项包括的“加班费共计12193元更改为“加班费共计12527元”,将撤回原诉求第三项包括的“以上总计 52986元”。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如下: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 10400 元,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即2600元。赔偿原告因被告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费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根据单位应当为原告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2017年4月到办理转移之日止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 2、判令被告支付加班费共计 12527元,并且被告应当按应付金额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即 12527元,共计25054元。 3、判令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5200 元,经济赔偿金10400元。 申请理由: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原诉求第一项包括的“补缴截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故更改为“赔偿原告因被告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费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原诉求的第二项包括的“加班费共计12193元”因为计算错误更改为“加班费共计12527元”。原诉求的第三项包括的“以上总计 52986元”因被告为原告转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具体时间不确定,无法计算具体金额 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请求贵院准许! 此 致 人民法院 年 月 申请人: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0e847c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