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法律的给法律,该给道德的给道德——从许霆案说起 陈蓉霞 【期刊名称】《社会学家茶座》 【年(卷),期】2008(000)004 【摘 要】一度曾在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许霆案已有重审结果:刑期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这就是说,盗窃罪仍然成立,只是刑期大大缩短。无独有偶,云南还有个何鹏,几年前遭遇与许霆同样的情况,利用ATM机出错而支取不属于自己的41万元人民币。不同于许霆的是,两天后有关部门找上门来,他归还了全部金额,但最终还是被判无期徒刑,现在依然在监狱服刑。 【总页数】6页(P48-53) 【作 者】陈蓉霞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哲学系教授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0.0 【相关文献】 1."道德法律化"对道德与法治的威胁——以许霆案为例 [J], 朱军;谢芳 2.许霆案中“道德法律化”问题的思考 [J], 朱军 3.许霆案中“道德法律化”问题的思考 [J], 朱军;谢芳 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关于"见义勇为"的道德与法律辨析——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德与法的融合 [J], 郭玉莲 5.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与融合: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 [J], 郝芷谊[1]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511fc701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