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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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务用车按医院《关于外出办公用车有关规定》执行,救护车在保证接诊、急救任务外,方可安排其它用途,产后访视车由妇保科管理使用。

3、所有车辆无派车单,司机不得擅自出车。夜间及非正课时间出车,由行政值班人员直接派车(只派接诊救护车,其它用车不派)救护车司机实行24时值、听班制度,值、听班期间,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喝酒,无出车任务时,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待命,听班人员随叫随到,违者按违纪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4、下班后及星期天、节假日不准将车辆开回家。如需用车,办公室提前安排。

5、本院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者,要经院长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车费。

6、加强车辆管理和爱护,及时擦拭、检修、保养和做必要的消毒工作,以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7、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应将出车的地点、出车时间、回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注意节约用油。领油料必须以派车单里程进行计算,严防浪费。

8车辆行使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安全驾驶,严禁违章开车。 9、救护车接诊,除规定的免费接送外,其余接诊按物价收费标准由财务科统一收费,或由科室记入病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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