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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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

*



以下机动车 业务,具体如下: 号牌号码:

号牌种类: 车辆识别代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 日内有效 受托方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方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收件人*

收件地址



*

手机号码*

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说明:

1邮政速递将在35个工作日内将号牌直接寄递到车主,并在广东省内提供免费固封服务 2、邮寄费用:收件人签收支付,广东省内(含东莞市):35/件;省外:45/件。

3、凡是填写了有效邮寄信息将视为接受以上条款并默认选择“邮政寄递领牌”方式领取号牌。 1、如不选择邮寄领取,请车主本人15个工作日后(省牌厂制牌后集中送到车管所需要进行交接登记,入库,出库等工作,约14个工作日)持身份证明行驶证以及临时号牌原件回办证机关领取,不得代领。领取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2号路东莞市车管所。 2、受托方已核实委托方情况,并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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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委托书由受托方提交,受托方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4、委托方、受托方的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5、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6、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委(受)托方对本页所有内容均已明确。

8、签名或盖公章要求:委(受)托方属于个人的签名,属于单位的盖公章,如受托方属于单位的还需经办人签名。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受托方(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表格版本V201611-0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539145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9d31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