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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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马梦琪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 如果我们谈论当代德国的翻译学派,特别是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翻译的功能学派,也就是深具德国特色的翻译目的派。这是20世界7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学派,功能主义学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行为,单靠语言学不能解决翻译的所有问题。翻译目的决定翻译实践中采用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译者应优先考虑的是文本的功能和译文所要达到的功能预期。翻译功能学派代表人物有赖斯、汉斯·威密尔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三、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Reiss)、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Holz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categoryoftranslationcriticism),汉斯·威密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and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oftranslation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plusloyalty)。 第一阶段: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Reiss,1923-),毕业于海德尔博格大学翻译学院。在她1971年出版的论着《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翻译质量评价的类型及标准》中首次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brief)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第二阶段:汉斯·威密尔()。赖斯的学生威密尔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威密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威密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他针对语言学派等各种重形式的翻译理论的薄弱环节,率先提出了重社会文化及交际功能的翻译目的理论以后,首先得到学术同仁赖斯的响应和合作,随后又得到他们两人的众多弟子或追随者如诺德(ChritianeNord)、豪思(JulianeHouse)、安曼(MargretAmman)、荷尼格(HansHonig)等人的支持,进而形成了迄今德国最有影响力的一个译学流派。 第三阶段:在威密尔的“目的论”基础上,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HolzMantari)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曼塔利翻译理论的研究对象涵盖所有的跨文化转换形式。她提出区别“翻译”和“翻译行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action)指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设计的信息传递过程;而翻译只是一种文本形式上的跨文化转换活动,翻译是翻译行为的具体操作。此外,她还强调了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在翻译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就这样,功能派翻译理论从译入者的全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使翻译从原语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 第四阶段:克里斯汀娜·诺德(ChritianeNord)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理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阐述了功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诺德在1997年出版《目的性行为》全面系统地整理归纳了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说明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自形成以来受到的各种批评,并对这些批评做了回答。针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作为对目的论的补充。“功能加忠诚法”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从此,“目的论”从译者的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为翻译理论界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 四、功能翻译理论的主要观点 、威密尔的基本思想:(1)翻译并不是一个转码过程,而是人类的一种具体形式的行动。凡行动皆有目的,因此翻译亦由目的支配。在任何一项翻译行动开始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它的目的是什么,否则无法进行翻译。这种前瞻式翻译观,把立足点放在目标读者和翻译任务委托者身上,特别是放在目标文本在他们所属文化中的功能上,译者必须根据目标文化在目标文化中所要承担的功能来决定在翻译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和策略。(2)源文本时翻译委托的一个组成因素,也是影响最终译品形成的诸多因素的基础,但源文本的措辞对翻译的重要性来说是第二位的。源文本在翻译行动中占据何种地位,它必须由译者这个专家决定,而译者做出决定时的关键因素则是特定情境中的交际目的,而不是源文本本身的地位。因此在翻译行动中仅仅变换源语符迁移到目标语中,是不能产生令人满意的作品的。(3) 赖斯的基本观点:赖斯的基本理念与威密尔是一致的。她认为目标文本的形态首先应该由它在目标语境中需要完成的功能和目的决定的,翻译是一种互动的语用行为,目的原则有二:(1)互动由目的决定;(2)目的随着接受者的不同而不同,因此翻译应当采取适当的策略,一满足目标文本特定的目的需要,而不必考虑翻译是否按照“标准”的方式进行,在目标文本的创造中,“目的证明手段”。翻译的成功程度要看目标文本接受者对目标文本的解释在多大程度上和译者的情景有关,看目标文本是否导致了任何意义或形式上的反叛。 根据信息论的观点,理想的交际是没有的,交际中信息的走失即使在同一语言内的交际中也是不可避免的,语际翻译更是如此。赖斯把这种信息改变区分为“有意改变”和“无意改变”。无意改变源于语言间的解构差异或者译者翻译能力上的差异,有意改变则是译者根据目标文本目的与源文本不同而特意安排的。赖斯把翻译过程分为分析阶段(phaseofanalysis)和再次词语表现阶段(phaseofreverbalization),二者都是从功能角度来阐述的。在分析阶段,译者必须首先分清源文本的功能。可以分三步进行:一是确定原文的功能类别(test-type),看原文主要是信息型文本(informativetype),表情型文本(expressivetype),还是运作型文本(operativetype);二是确定文本的体裁(textvariety),看它是不是超越个体(super-individual)的言语或写作行为,如产品说明书、告示、社会新闻等。文本体裁并不局限于一种语言和文化,然而它的行文方式和结构形式在不同语言间可能有很大差别,因此确定文本体裁对译者来说至关重要;三是分析语言风格,即关注语言符号、搭配方式等方面的选择。 再次词句表现或再语符化阶段是利用词汇、分句、句子、段落等组织目标文本的线性结构。在这个阶段必须确定所选择的语言符号及其序列能否实现译者追求的对等功能,这种选择需要参照文本功能类别和文本体裁来考虑。文本功能类别决定一般的翻译方法,体裁决定对语言和文本结构方面的考虑。追求功能对等意味着源文本主要是什么功能,目标文本也应该传达什么功能。 赖斯并不一概反对以原作为重的翻译对等理论,指出理想的目标文本应该从概念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与源文本对等。但在实践中她又发现有些方面是不可能实现对等,而且也是不应该对等的。于是她认为,有时因特殊需要,目标文本的功能会与源文本不同,这时应该考虑的不是对等原则,而是目标文本的功能特征。从这种功能理论出发,她提出了比较合理的翻译批评观。她认为,正当的翻译批评应该是这样的:如果翻译是以目的为取向,那么对它的评价也应该是由功能类别引出的标准来进行,并根据翻译服务的特定读者群和特定功能来调整方法。无论是文本取向还是目的取向的翻译都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受到阐释过程和译者个性等主观条件的影响。翻译批评观同样摆脱不了这样的主观影响,因此只有把这些主管罂粟考虑在内的翻译批评才是客观的。 诺德的基本观点:在《翻译中的文本分析中》一书中,诺德重点阐述了源文本和目的论的关系。从文本内因素和文本外因素两个方面阐释了源文本分析的地位,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原则,提出了文本划分的标准和翻译质量评价的地位。她认为,目标文本的目的是决定翻译的关键因素,目的由译者的服务对象——翻译发起人决定,目的是翻译发起人旨意的语用内容。诺德对翻译目的的理解和威密尔不同,威密尔认为翻译目的是以翻译发起人旨意为基础的,而诺德认为目的只能由发起人决定,译者无权裁决和改变。为此,诺德提出了翻译的“loyalty”原则,忠诚是一个伦理概念,指译者在与他人合作的翻译活动中的责任心,它超出了对文本“忠实”(fidelity)的范围。在诺德看来,翻译的文本分析应该以翻译为取向(translationoriented),在确立源文本的功能时,译者拿这些功能与目标文本在相应目标文化里的功能进行对比,识别在翻译中需要的保留的功能,剥离那些需要调整的功能。从功能和交际的角度,她提出了翻译的“纵向单位”(verticalunit),语篇被看做一个超文本单位,由各种级无限(notrank-bound)功能单位组成,每一个单位都可以体现为各种语言或非语言成分,可以出现在语篇的任何地方。为了让信息接受者把握语篇的功能,信息发出者需要在语篇中为之提供不同层次的功能标记,如语篇标记、结构标记、句法标记、词汇标记等,一个功能可以子啊不同的语言级别上标记出来,指向同一个功能或次功能(sub-function)的各种标记就构成一个功能单位。把这些单位连接起来,就可以获得一种纵向排列的印象。功能型翻译单位对翻译评价也是有效的,好的翻译就是符合目的的功能型翻译(functionaltranslation),错误的翻译就是非功能型翻译(non-functionaltranslation),一个表达的错误本身并无错误之分,只有在不符合相应交际目的时才算是错误。 五、对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评价 功能派翻译理论既继承了传统译论中的合理成分又突破了传统译论的束缚。这主要表现在:它突破了结构主义“等值”翻译观,打破了传统的翻译研究视角。结构主义翻译观把翻译活动看成是静态的、简单的编码解码过程。“等值”观认为,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对等关系。而功能派理论认为翻译不能被看作是语言间一一对应的转换,开始从关注译作同原作的对等转向关注译者本身,关注译者在不同翻译策略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力,认为翻译是在人为目的性参与下进行的,从而将目光转向了对翻译活动中其它相关因素的研究,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野,形成了多元、多向度的翻译研究局面。 功能派理论有助于人们开展翻译批评。传统的翻译理论都是以原文为起点,译文为终点,因此,衡量译文质量的标尺通常是原文。而功能派不再视原文为翻译活动中唯一不变的中心,而是强调译者的能动介入。既然翻译是有一定目的性的,那么译者在翻译时所持的目的和意图也是翻译批评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使翻译批评跳出“直译”和“意译”的二元模式,形成了多元化的翻译批评标准,具有更大的理论包容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是以目的法则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是翻译目的和译文功能。它对中国翻译理论研究无疑具有很高的参考和借鉴价值,但由此而引发的争议也不少。纽马克(PeterNewmark)就认为功能主义过于简单化,强调信息而牺牲丰富的意义,损害原语文本的权威性。比如,它能否从根本上取代“信”或“忠实”、“对等”作为翻译的首要标准?况且,文学作品的情形和功能要比非文学作品复杂得多,文学作品的文体也是译者应着重考虑的要素之一,那么功能派翻译理论是否适用文学翻译?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检验。 六、翻译功能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影响 首次将该理论引入中国的是桂乾元先生1987年发表的《记联邦德国的三位翻译家》,从此对中国的翻译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多元化翻译标准的引入中国对于翻译标准的讨论大致呈现出从追求字词句与原文对等到追求风格对等,再到追求相同的交际效果这样一种趋势。毋庸置疑的是,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给中国引入了多元化翻译标准,因为人们逐渐认识到翻译所要实现的功能不同,对译文的评判标准也会不同。事实上,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再加上主体文化的制约,几乎每篇译文都会有不少地方相对于原文出现一些偏移,与传统上忠实、对等的翻译标准相背离,但经实践检验,这些译文却也符合读者的需要,达到了翻译目的。这种“不忠的美人”在财经、旅游、广告等实用性翻译中是很常见的。传统译论奉行的是原文至上,功能派翻译理论则认为原文具有开放性,译文所要实现的交际功能决定着译者的选择。评判标准的多元化为提高实用性翻译的质量以及从更广阔的角度看待翻译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论,翻译研究的范式也从规范走向描写。 2、翻译研究范围的扩大不论国外还是国内,一直以来,翻译研究所涉及的因素都不外乎原作者、原作、译者、译作,或者连译者都隐形了,只看到他的译作。大家都忽略了发起人、委托人、译文读者等这些对于翻译起着影响和塑形作用的因素,而功能派对这些概念进行了定义,从而引起了人们对它们的重视。发起人指的是发起翻译活动的个人、群体或机构,委托人则只是要求译者为了某个特殊目的和特定的读者进行翻译的人。金兵在《译者的能动性及其制约因素》一文中说道:“译者之所以可能译出一部作品,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而且有出版社愿意出版译作,译者不大(此处“大”字为译者所加)可能贸然去译一部作品的。??赞助人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本来是从事严肃文学翻译的译者,在赞助人的要求下,去翻译热门书、畅销书,自己是不会主动去译这类书的。” 3、对译者忠诚之新认识Nord在目的论原则的基础上引入了译者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忠诚原则,“忠诚指的是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及翻译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这就决定了译者有责任向原文作者、委托人、译文读者解释自己所做的一切决策。忠诚原则打破了中国传统上忠实于原文的局限,因此受到中国翻译界的欢迎。仲伟合认为:“忠诚原则赋予了译者很强的使命和责任感,在提高了译者在整个翻译环节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的同时,使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能够更多地考虑译文的接受者和原作者的利益,去为自己的行为和产品负责。” 4、对译者培训的影响Nord详述了功能派翻译理论在译者培训中的应用,并提出翻译培训应先口译,后笔译,让学生懂得文本以外因素对翻译的影响。廖七一认为这对翻译教学有很大的启示作用,主要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翻译研究从其他学科??的理论框架和方法论中吸取了更多的营养,功能主义的翻译教学方法因此逐渐兴起。”他还将功能主义理论的培训模式列为二战后世界各国的三种翻译培训模式之一,因为它超越了将翻译仅局限于语言学或文学的狭隘层面,而且易于操作,有利于确定翻译失误并进行分类,有助于评判学生的作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42e6df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