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强市宣传网络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穗教办[2005]129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5.12.13 【实施日期】2005.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强市宣传网络的通知 (穗教办〔2005〕12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建设教育强市是广州市委、市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基础工程,也是我市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宣传工作,尤为重要;创建教育强市的宣传过程,其实就是对广州教育品牌进行精心打造和全面推介的过程,也是一个凝聚人心、凝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广州教育强市建设的过程。为了搞好下一阶段的创建教育强市宣传工作,广州市创建教育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宣传网络。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非市直属的示范高中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广州市教育宣传网络联络方 1 / 2 式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表 广州市创建教育强市宣传网络成员通讯方式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25db69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