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辞退和辞职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员工的录用。公司员工的录用一律采用聘用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 (1)公司对工段长以上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不拘一格”、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合适的人才。 (2)签订聘用合同,聘期 年。 2、技工、挡车工、辅助工的聘用。 (1)招聘熟练工直接上岗,不实行试用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技术熟练员工。 (2)招聘非熟练员工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试合格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三年。 3、招聘程序。由公司根据用工要求发出招聘公告,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参加面试,安排面试合格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裸眼视力在0.6以上、血压正常,无心肺方面疾病、无传染病),办理员工录用手续,进行岗前相关培训之后安排到具体岗位。 (二)关于员工的辞退。下列情形,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列情形,公司对无过失的员工也可以辞退: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经过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的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关于员工的辞职。 1、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而且必须继续上班,否则视为自动离岗。按正常程序办理的员工,6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员工自行离职必须按劳动合同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员工不愿交纳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并且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员工提出辞职后又反悔者,公司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留用,不予留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予以留用,写出书面保证,如有再犯者,处罚5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ee06f2ba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