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 QZ/RL0003—2002 A/0—2002/06/18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现就职工考勤管理明确规定如下: 一、由人劳科负责考勤审核和考勤机管理。各部门应设置专(兼)职考勤员,对当月考勤情况于次月3日前用“OA”发送给人劳科劳资员。 二、专职考勤机管理员,每月最后一天应将考勤汇总表及公出报告单交人劳科劳资员,遇节假日顺延。 三、劳资员审核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情况时,应以考勤机管理员采集的汇总数据为准,即:某部门上报的考勤数据与考勤机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时,应执行考勤机采集数据。 四、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因公无法打卡考勤时,应事先填写《龙岩卷烟厂机关人员公出报告单》,交考勤机管理员备案,以作冲销凭据。当月汇总采集数据时,对既无提供凭据,且出现缺勤记录的,按缺勤计算。汇总结束后再补交凭据的均不予受理。 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定期打卡的,如销售人员等,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视为冲销凭据。 五、有关要求及措施 1、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同志负责考勤的记录与上报工作(名单于6月28日前报人劳科备案,有变动时请及时上报),做到本部门考勤按时上报,准确无误。专(兼)职考勤员未按规定上报,每超过一天扣5元,并每半年通报一次。 2、严格按岩烟人劳(2001)74号《关于职工各类假期及其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准假手续,各部门领导有督促职工办理准假手续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职工既未上班又未办理准假手续的,除对当事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吊销该部门中层正职及责任领导当月1个月奖金。 3、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除要追扣回不该发放的奖金额外,另吊销该部门中层正职及责任领导2个月奖金和专(兼)职考勤员1个月奖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厂部考核。 4、专职考勤机管理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打卡违规人员不制止的,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严禁代人打卡,否则每次扣双方各50元;月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每分钟扣当事人1元;上下班缺打卡一次扣10元,并张榜公布。 六、以上扣款由人劳科提供书面依据,企管办在下达月奖金结算单中直接扣除,各部门应如实执行到责任人。 七、我厂全资“三产”公司应按本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文为准。望各部门领导认真传达和贯彻执行。 文件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 起草人:石笑琼 审核人:熊梅光 批准人:杨达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d02d00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