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一、根据岗位设置科护士长/护士长,实行竞聘上岗制。经人力资源部和护理部确认后竞聘上岗。 二、护理部有重点、分阶段地对护士长管理水平、业务素质等方面综合进行培养与考核。 三、护士长应主动执行各项核心制度,增强隐患防范意识,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四、护士长应认真推行优质服务工作,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加强人性化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五、护士长应认真执行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方案,提高护理质量及患者满意度。六、护士长应严格执行护理排班及休假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调配人力资源,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间、重点设备、重点环节的管理。 七、护士长应亲自参加临床实践工作,组织对疑难危重症病例讨论及抢救, 指导危重症患者护理计划的修订及落实。 八、充分调动护士长的学习、工作积极性及主观能动性,加速学习型、创新型团队建设。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护士长应身先士卒,全力配合护理部做好应对工作。 十、护理部通过质控、查房等多种途径加强护士长的管理与考核,每年对护士长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及综合素质等进行一次全面绩效考核。 十一、护理部每年对护理部成员和科护士长进行一次工作质量考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f30d81573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