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 对“土地财政”依赖比较严重的应该是中部不发达城市和沿海还没有形成 产业支撑的开发区,欠发达城市和新兴地区由于没有相关产业作为支撑,“土地财政”必然成为政府收入主要来源。“土地财政”的形成与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有关。土地都是通过买断的方式使用几十年,这造成地方政府官员乐于寅吃卯粮、竭泽而渔,根本不考虑下一任政府官员如何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 土地财政具有诸多问题: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本世纪初,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当时中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已占GDP的30%以上,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一方面导致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抑制了社会投资。虽然中央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但迄今并未根本改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城乡差距和和地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投向哪里,对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多年来,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投向城市建设,刺激了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大繁荣,带动了建材、民用电器、民用五金、民用化工等产业的发展,生产能力严重过剩。这条产业链基本处于低端,过度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与中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背道而驰。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 。土地出让收入由本级政府“自收自支”,长期缺乏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近些年来,各地搞了不少“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攀比之风愈演愈烈,老百姓深恶痛绝。在此过程中,少数党政干部财大气粗,挥金如土,为所欲为;同时“土地寻租”活动愈演愈烈,公款化为个人“灰色收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反应强烈。第四,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同时,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的收入过分依赖房地产开发商。而在中国现实中,由于集体土地不能开发房地产,现有的开发商其实处于天然垄断地位,这使其有可能大肆抬高房价,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 农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开发商要想使用,首先要由地方政府出面将集体土地征用,将其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再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给开发商。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是以该土地农产品产量作为基础估算价值的,即相当于按该土地一定时期内产出量的货币表现付给农民的绝对地租。这样土地价格就很低。同时又凭借各种行政权力压低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因此地方政府付出的土地征用费用额是相当低的。但是在地方政府将土地出手给地产商时,却是以市场价格来衡量地价的,这就相当于以土地的位置、好坏付给的级差地租。而这两者的差距,有时可达几十倍。地方政府就是这样获得了其付出的绝对地租与级差地租的差价——土地出让金的。对于城市用地来说也是如此,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将城市土地挂牌拍卖以换取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制使得地方政府不费力气就可以获得巨额预算外收入,这就形成了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运作的依赖。因此,土地征用制是导致土地财政的直接原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2844ea5022aaea998f0f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