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两句包含多重意蕴。由“归雁”一语知道,这次出使边塞的时间是春天。蓬草成熟后枝叶干枯,根离大地,随风飘卷,故称“征蓬”。这一句是诗人借蓬草自况,写飘零之感。古诗中说到蓬草,大多是自叹身世。如曹植的《杂诗》(其二)所谓“转蓬离本根,飘飖随长风”,就是著名的例子。本诗中的“出汉塞”恰与诗人此行相映照;而且,这三个字异国他乡的情味甚为浓厚,这就加深了飘零之感。去国离乡,感情总是复杂万端的,不管是出于有家难奔、有国难投的情势,还是像本诗中所写乃是因为负有使命。大约诗人这次出使,已自心境不佳,并不同于汉司马相如初得武帝青睐,出使西南夷那样的威风、气派。诗人的失意情绪或者同朝廷政治斗争有关。一向器重诗人的宰相张九龄即于本年四月贬为荆州长史。 诗在表现上采用的是两两对照的写法。“征蓬”喻诗人,是正比,而“归雁”喻诗人则是反衬。在一派春光中,雁北归旧巢育雏,是得其所;诗人迎着漠漠风沙像蓬草一样飘向塞外,景况迥然不同。 五、六两句写景描绘了边陲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境界阔大,气象雄浑。这一联由两个画面组成。第一个画面是大漠孤烟。置身大漠,展现在诗人眼前的是这样一副景象:黄沙莽莽,无边无际。昂首看天,天空没有一丝云影。不见草木,断绝行旅。极目远眺,但见天尽头有一缕孤烟在升腾,诗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似乎觉得这荒漠有了一点生气。那是烽烟,它告诉诗人,此行快要到目的地了。烽烟是边塞的典型景物,“孤烟直”,突出了边塞气氛。从画面构图的角度说。在碧天黄沙之间,添上一柱白烟,成为整个画面的中心,自是点睛之笔。《坤雅》:“古之烟火,用狼烟,取其直而聚,虽风吹之不斜。”清人赵殿成说:“亲见其景者,始知‘直’字之佳。”这又是从用字上说。 另一个画面是长河落日。这是一个特写镜头。诗人大约是站在一座山头上,俯瞰蜿蜒的河道。时当傍晚,落日低垂河面,河水闪着粼粼的波光。这是怎样美妙的时刻啊!诗人只标举一个“圆”字,即准确地说出河上落日的景色特点。由于选取这样一个视角,恍然红日就出入于长河之中,这就平添了河水吞吐日月的宏阔气势,从而整个画面更显得雄奇瑰丽。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胜场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黄河,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里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这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1] 《逢入京使》是唐代著名边塞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全诗描写了诗人远涉边塞,逢入回京使者,托带平安口信,以慰悬望的家人的典型场面,表达了思乡之情,诗文语言朴实,却包含着两大情怀,思乡之情于渴望功名之情,一亲情一豪情,交织相深,感人至深。 诗词注释: ①入京使:回京的使者。 ②故园:指长安和自己在长安的家园。 ③漫漫:形容路途遥远。 ④龙钟:形容流泪的样子,这里是沾湿的意思。 ⑤凭:托。 ⑥传语:捎口信。 [编辑本段]诗词译文: 回头东望故园千里,路途遥远迷漫; 满面龙钟两袖淋漓,涕泪依然不干。 途中与君马上邂逅,修书却无纸笔; 唯有托你捎个口信,回家报个平安。 [编辑本段]创作背景: 唐玄宗天宝八年(749),岑参第一次远赴西域,充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他告别了在长安的妻子,跃马踏上漫漫征途。 诗人此时34岁,前半生功名不如意,无奈之下,出塞任职。远离京都和家园的心情是凄凉的,又正遇上和自己反向而行之人,因而不免感伤。但远行之人又想安慰家人,说自己在外平安,不必担心。这样朴素而又复杂的人之常情,用朴实无华的叙述式语气道出,更觉得真切感人。 [编辑本段]诗词鉴赏: “故园东望路漫漫”,写的是眼前的实际感受。诗人已经离开“故园”多日,正行进在去往西域的途中,回望东边的家乡长安城当然是漫漫长路,思念之情不免袭上心头,乡愁难收。“故园”,指的是在长安的家。“东望”是点明长安的位置。 “双袖龙钟泪不干”,意思是说思乡之泪怎么也擦不干,以至于把两支袖子都擦湿了,可眼泪就是止不住。这句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表现思念亲人之情,也为下文写捎书回家“报平安”做了一个很高的铺垫。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两句是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形,完全是马上相逢行者匆匆的口气,写得十分传神。走马相逢,没有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就请你给我捎个平安的口信到家里吧!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开阔豪迈的胸襟。 这首诗语言朴素自然,如同随口而出,特别是后两句写马上相逢的情景,充满了浓郁边塞生活气息,镜头集中清晰,如影视特写一般,既有生活情趣,又有人情味道,清新明快,余味深长,不加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清人刘熙载曾说:“诗能于易处见工,便觉亲切有味。”(见《艺概。诗概》)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有这一特色。钟惺评此诗:"只是真。"谭元春曰:"人人有此事,从来不曾写出,后人蹈袭不得。所以可久"(《唐诗归》卷十三)。沈得潜曰:"人人胸臆中语,却成绝唱"(《唐诗别裁集》卷十九)。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岑参(715-770),荆州江陵人(现湖北江陵),早岁孤贫,博览经史。岑参为盛唐著名的边塞诗人,与高适齐名,世称“高岑”。其诗雄健奔放,想象奇特,色彩瑰丽,尤长于七言古诗。 岑参出身于官僚家庭,曾祖父、伯祖父、伯父都官至宰相。父亲也两任州刺史。但父亲早死,家道衰落。他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至长安,献书求仕。以后曾北游河朔。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八载,充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赴安西,十载回长安。十三载又作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再度出塞。安史乱后,至德二载才回朝。前后两次在边塞共六年。他的诗说:“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边塞苦,岂为妻子谋。”(《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又说:“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可以看出他两次出塞都是颇有雄心壮志的。他回朝后,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以后转起居舍人等官职,大历元年官至嘉州刺史。以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 岑参的诗题材很广泛,除一般感叹身世、赠答朋友的诗外,他出塞以前曾写了不少山水诗。诗风颇似谢兆、何逊,但有意境新奇的特色。象殷番《河岳英灵集》所称道的“山风吹空林,飒飒如有人”(《暮秋山行》),“长风吹白茅,野火烧枯桑”(《至大梁却寄匡城主人》)等诗句,都是诗意造奇的例子。杜甫也说“岑参兄弟皆好奇”(《美陂行》),所谓“好奇”,就是爱好新奇事物。 自出塞以后,在安西、北庭的新天地里,在鞍马风尘的战斗生活里,他的诗境空前开扩了,爱好新奇事物的特点在他的创作里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雄奇瑰丽的浪漫色彩,成为他边塞诗的主要风格。 岑参的诗歌,以慷慨报国的英雄气概和不畏艰苦的乐观精神为其基本特征,这和高适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他更多地描写边塞生活的丰富多彩,而缺乏高适诗中那种对士卒的同情。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出身和早年经历和高适不同。 岑参的诗,富有浪漫主义的特色:气势雄伟,想象丰富,色彩瑰丽,热情奔放,他的好奇的思想性格,使他的边塞诗显出奇情异采的艺术魅力。他的诗,形式相当丰富多样,但最擅长七言歌行。有时两句一转,有时三句、四句一转,不断奔腾跳跃,处处形象丰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68e87f69e31433238689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