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区管理制度 1、公司加气区、充装区、供气区、储罐区等生产作业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外单位人员随身携带火种(打火机、火柴)交给专人保管。 2、公司职工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穿带钉子鞋进生产作业区.不准在生产作业区打手机。 3、凡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各种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安装防火帽. 4、来公司的人员和车辆须经批准方能进入生产作业区。 5、不准在生产作业区内修车、擦车、防水。 6、外单位人员不准动用加气设备,充装区设备、供气设备. 7、对违反各项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禁火禁烟十大禁令 1、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内吸烟、携带火种,严禁打手机、BP机和照相机。 2、严禁未办理动火手续,在生产作业区内进行施工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未穿防静电的服装进入生产作业区.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生产作业区。 5、严禁在生产作业区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作业区,批准进入的车辆必须戴好防火帽. 7、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内排放易燃、易爆物料(污油、污水)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作业。 9、严禁堵塞生产作业区消防通道及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生产作业区各类防爆及报警设施。 危险作业报告制度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 1、一类危险作业范围 加气区、充装区、供气区、储罐区内贮运压力容器和管道设备动火;在液化石油气罐区、压缩机间、 烃泵房、加气区的动火;槽车装卸台、槽车处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处的动火;加气、充装、供气设备管网接改线的动火。 2、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生产作业区内除一类危险作业范围外的动火均属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1、凡属一类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拟定作业方案。 (1)作业的内容; (2)作业的具体部位,画草图说明; (3)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加盲板的位置,扫描置换的方式、放散措施、现场监护、浓度分析测定、消防人员和器材的配备等; (4)作业的现场指挥员; (5)作业的起止时间。 拟定方案以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本单位主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签字后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后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危险作业。 2、凡属二类危险作业也需按一类方案的内容由作业部门拟定作业方案由单位主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批准,并由站安全员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作业。 3、一类危险作业方案须在作业前两天报安全部门. 4、特殊紧急状态下临时抢修用火,可根据作业的部位和性质用非书面的形式向安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危险作业要在动火证或作业方案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故改期或动火部位和方案有改变,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6、无论一类或二类危险作业,都必须有作业方案并经过批准。无作业方案或未经批准的作业,按违章论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ca1313c6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