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北京天安门》背后的故事 作者:姚文婷 蔡懿鸣 来源:《党史文苑·上半月(纪实版)》 2018年第9期 “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引我们向前进。”短短28个字的一首儿童歌曲,却传唱了近半个世纪,成为几代人共有的童年记忆。但在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背后,却有着鲜为人知的故事——歌词作者金果临当年只是一个13岁的小学生,曲作者金月苓也不过是一位19岁的青年女工…… 灵光闪现 1969年的上海,仍处在“文化大革命”的狂热之中。 此时的金果临只有13岁,在上海市常德路第二小学读五年级。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变幻莫测,对他来说,作为学校里的墙报委员,绘出心目中的天安门形象始终是件重要的工作。但因为外界运动的影响,学校里上课也是时断时续。得了空闲的金果临常自己在家画画、写作,陆续创作了不少儿童诗歌。 1969年11月29日,金果临写下了自己的第13首儿童诗歌,取名《金光照的全球红》:“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太阳升起金光照,金光照的全球红!”金果临回忆说:“创作的时候,其实很简单,就像是绘制墙报上的一幅画那样——北京天安门,上面是光芒万丈的太阳代表毛主席,还有葵花、红旗……”把这些元素组合起来,就有了这首诗的第一稿。 在此之前,金果临已经在上海的少儿刊物上发表过两件作品,这份新作让他颇为满意。随后,他便将它投给了一份名叫《红小兵》的刊物。这也是刊发金果临“处女作”的杂志。投稿前,他已经将题目改成了《我爱北京天安门》,刊发时的署名是“金果临”。 但是,诗的后两句在见报时被修改了。“这两句我自己前后颠倒修改了五六遍,最后登出来的时候,后两句被改成了‘太阳光辉照万里,祖国山河处处春’。”金果临后来回忆,“对一个小学生来说,这个事情很简单——我不管他是谁改的,只要诗登出来,而且题目‘我爱北京天安门’是我自己起的,就可以了,我就很高兴了。”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19岁的金月苓意外地看到了1970年2月出版的第三期《红小兵》杂志和弟弟的大作。 金月苓和金果临,两人的父亲是亲兄弟,母亲又是亲姐妹,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堂姐弟,又是表姐弟。此时的金月苓在上海第六玻璃厂工作。看到弟弟的诗作印成了铅字,金月苓既高兴,同时也被激发出创作灵感。学生时做过班级文艺委员的她,因为停课便在家学习基础音乐理论,工作后还在单位的“文艺小分队”里写过歌、写过沪剧。 金月苓没有和金果临“打过招呼”,只是对着这28个字,自顾自地创作了曲调,写完之后就把自己作了曲的《我爱北京天安门》寄给《红小兵》杂志社。金月苓还记得1970年9月歌曲正式发表后,她收到过《红小兵》杂志社寄来的两本样刊。 一曲成名 1971年的夏天,《红小兵》杂志社的编辑告诉金月苓,这一年国庆节上午10点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准备播放来自上海的八首歌曲,《我爱北京天安门》就是其中一首。尽管如此,金家姐弟的生活依然一如既往的平静。 直到有一天,已升入中学的金果临,被校长请到了办公室。吴校长问他:“你是不是写过《我爱北京天安门》?”他回答是的。 然后校长说:“北京发过来一个函,说要使用你这个作品,在全国推广这首歌,现在征求学校的意见。”他一下子懵了,心想:“中央都知道了,这事情弄大了。”最后,校长还给他留下了两句宽慰的话:“如果说这个歌唱得好的话,这个荣誉是你的,也是我们大家的。万一有什么问题的话,你也不要怕,这个责任由出版社承担。”很快,《我爱北京天安门》在一个面向全国的巨大舞台上登场了。 1972 年4 月23 日,《人民日报》发表《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的文艺创作》特刊,并且刊登10 首歌曲,其中便有这首《我爱北京天安门》。为了符合当时宣传的需要,歌曲又一次被修改,将最后两句改成了“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引我们向前进”,由此歌词也最终定稿。之后,《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纷纷转载这首歌曲。仅仅一个星期之后,《我爱北京天安门》就在全国大规模传唱开来。 “一曲成名”之后,金家姐弟的生活终于有了些许的变化——最直接的,也许是让天安门终于从梦中的神往之所,变成了日后的亲眼所见。 “当时国家体委在搞儿童广播操,他们开座谈会,开完了以后有一个老同志说这首歌写得蛮好的,就邀请我去了北京。”1972年11月22日,金月苓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到了北京,同行的朋友问她:“你给《我爱北京天安门》作曲,你自己去过天安门吗?”金月苓尴尬地摇了摇头。于是,他们趁着休息日出游,金月苓第一次站在了自己所爱的天安门面前。 那一份激动,她至今记忆犹新:“和在电影里看到的太不一样了。亲眼看见的天安门,巨大,壮丽,令人深受震撼。” 而金果临却没有姐姐那么幸运。直到“拨乱反正”后的1982年,26岁的他才利用出差的机会,见缝插针得以到北京天安门拍几张照片留念。 “在我26岁以前,我人生最震撼的就是到北京,到天安门广场去拍照。我真的感觉太激动太激动了。”因为时间很早,广场上没有什么游客,更不会有人知道他就是《我爱北京天安门》的作者。 历久弥新 曾经有位老作曲家告诉金月苓:“如果当年有稿费的话,就凭这首歌,钱会多得不得了。”但事实上,直到1980 年,这首歌曲获得“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创作评奖(1954至1979年)”二等奖,两人才领到第一笔奖金:每人17.5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个时期出版的歌谱中,两个作者的名字被署在页面右下角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甚至一些书刊中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署。 时间过去了30多年,人们的想法不一样了,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早已成为社会共识。有趣的是,就在创作《我爱北京天安门》的辉煌日渐与他们的生活无涉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后续事件”——2004年,48岁的金果临跑到派出所,要给自己改名字。 金果临说,事情的缘起是自己看到书店里的音乐CD、VCD等收录了《我爱北京天安门》这首歌。最初他甚至还没有想到版权问题,只是觉得“这事情是怎么出来的我都不知道”,想来也许是出版商联系不到自己,于是他买了一盒VCD,主动打电话给了这家在广州的出版企业。对方告诉他,音像制品出版前已经向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了版权费。 于是金果临又找到了音乐著作权协会,对方当即表示:“金老师,你来了就好了。因为找不到你,这个钱我们一直给你存着。只要签一个协议,就可以把版权费转交给你。” 但此时,30多年前旁人的一个疏忽,却成了领取应得的版权费用的一大障碍。原来,金果临48岁前所使用的名字一直是“ 金菓临”——他所有的证件上的名字都是“金菓临”,包括大部分刊物上《我爱北京天安门》的词作者也署名为“金菓临”,但偏偏最有影响、最重要的《人民日报》上刊登出来的却是“金果临”,也由此造成了一些转载时的以讹传讹。 于是,金果临到派出所办理申请更名。碰巧,金果临认识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当对方得知他是因为写《我爱北京天安门》这首歌之后所产生的阴差阳错而改名,立即表示大力支持,还说“这是杨浦区的光荣”,所以办理的过程也十分顺利。 正式改名为“金果临”之后,他也顺利地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版权费。近几年,曾经有人分别找到金月苓和金果临,提出对这首歌曲进行改编,使其变成广告歌曲。对此两人早有共识。 金果临说:“这个词是我自己的词,改一个字都不行,曲是她的曲,改一个音符都不行。”金月苓说:“我们不在乎赚不赚钱,但是不愿意这歌被别人改编。” 这样的态度不能不说是一种对历史的尊重。 (本刊编辑部摘自《档案春秋》,有删节) 责任编辑/ 马永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cfc478ee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