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与“最大公约数” 核心价值观与“最大公约数” 公约数:公约数,亦称“公因数”。它是几个整数同时均能整除的整数。如果一个整数同时是几个整数的约数,称这个整数为它们的“公约数”;公约数中最大的称为最大公约数。 本人以为以“最大公约数”来形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值得商榷。原因有。 其一,“最大”与“核心”本身是矛盾的,要做到最大,那么就很难成为核心。 其二,“最大公约数”是能被几个整数同时均能整除的整数。按照如此定义,如果,我们把每一个社会个体看做一个整数的话,那么“最大公约数”就是“无穷数”或者是“无限大”。那么,用这样的“最大公约数”来类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显然是不够科学和不够严谨的。 其三,即便是把不同的社会阶层看作是不同的社会团体或者是集团,并以此为基础来寻找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说是形成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也难以成立。因为,当今中国社会极度分化,难以给出社会阶层的明确划分,即便是给出了这样的划分,不同阶层之间的诉求也是千差万别,甚至个别阶层之间还存在着对立,比如打工阶层和企业主阶层。既然叫“核心价值观”,就必然需要有主体社会阶层来主导,也就不可能成为最大公约数。 其四,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需要首先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至少需要确定几条社会主义必备的特征与原则。唯有具备这样的特征与原则,才称得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前,伴随着国内阶层的极度分化,各种各样的思潮泛滥,“主义”多多。如果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能够成为这样的一种能够包容各种“主义”的价值观,或者是能够成为包容各种主义的“最大公约数”,那么,显然也就不能称其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价值观”本身就是社会价值分化的产物,能够包容一切价值观的价值观显然是不能存在的。 其五,社会价值观必须密切联系或对接社会主体阶层的直接价值诉求,而不是脱离他们现实利益的国家或民族诉求。如果把最大公约数归结为“中国梦”或民族的复兴,而忽视或者脱离了社会主体阶层的现实诉求,那么就难以凝聚他们的力量,投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e51714cc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