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投资资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投资业务的开展做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务部《会计基础工作》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 资金管理 (2) 固定资产和低植易耗品管理 (3) 财务档案管理 (4) 财务电算化安全管理 (5) 办公室安全管理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限额内留用,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缴存银行。答对库存现金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实相符。银行存款要按月与银行对账,对未达账项作未达账项调节表。 第七条 建立钱、物、账分管制度 (1) 出纳人员专管货币资金的收支并进行序时登记。 (2) 印鉴和票据必须分开放置,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3) 物资管理人员负责财产物资的收发并保证其安全完整。 (4) 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并通过资产清查达到账实一致的目的. 第八条 建立资金审批制度,凡是设计财务收支及税务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经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建立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高度集中的办法,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部办理.财务部通过财务核算,监督控制各业务环节的资金周转状况及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条 公司暂收、暂付款项为临时性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必须经领导审批后办理,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一条 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建账设卡,账实相符,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 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机器、机械设备 10年 三、运输工具 4年 四、电子设备 3年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登记保管制度,每一年进行一次盘点,对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 第三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 会计账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 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十四条 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上述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年终将本年帐簿存档。 第十五条 资金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六条 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10年、15年、20年、25年5种.其中 1、 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 2、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0年。 3、 总帐、明细帐、日记帐保管期限为10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15年. 4、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3年。 5、 辅助帐簿保存期限为3年。 6、 月、季度财务报告管理期限为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保管. 7、 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0年,会计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永久保留. 8、 银行余额调节表保存3年。 第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计起. 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67948ed9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