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黑教联[2002]23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2.06.03 【实施日期】2002.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黑教联[2002]23号 2002年6月3日) 各高等学校、市(行署)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0]教电字188号)中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生均成本,现对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学费标准 (一)脱产班:理工、外语类专业4100元/年;文科类专业3700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c2ca16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