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市教育系统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穗教思政[2011]20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9.14 【实施日期】2011.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市教育系统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的通知 (穗教思政〔2011〕20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团省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全省大中学生“乾图”杯法治演讲比赛的通知》(粤教策函〔2011〕59号)精神,我局将于10月中旬举办市教育系统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演讲比赛以“成才成长,与法同行”为主题,结合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系列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 二、参赛对象人员 1 / 3 市教育局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属学校和以及市教育局属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中学(含初中、高中、中职)的在校中学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协办承办单位: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属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属中学。 承办单位:广州市协和中学。 四、比赛时间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的初赛在2011年10月12日前完成。 市教育局属学校初赛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下午13时。 市教育系统决赛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下午13时。 五、比赛地点 市教育局属学校初赛和市教育系统决赛的地点在广州市协和中学。 六、参赛办法 此次演讲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自行组织初赛,在初赛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推荐选手参加市教育系统决赛,并于10月14前将所推荐选手的推荐表(附件2)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86532303@163.com。。 市教育局属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先先由各校自行组织预赛,每所学校9月28日前推荐1名参赛选手(填写附件2的将其推荐表〔附表2〕并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86532303@163.com),参加由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组织的初赛,。从初赛中并从中选出5名选手,参加市教育系统决赛。 决赛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承办单位组织进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在初赛基础上 2 / 3 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1),于10月14前将优胜者的推荐表(附件2)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86532303@163.com。 另外,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还从“法宝网www.fabao.cn”中选拔6名中学生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复赛(报名及参赛方式详见“法宝网”)。 七、奖项设置 1、局属学校初赛和市教育系统决赛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市教育局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从决赛中优选2名个人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 八、因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还从“法宝网www.fabao.cn”中选拔6名中学生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复赛(报名及参赛方式详见“法宝网”),希望各学校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选拔。 九、联系方式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4783cbc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