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车公用的油费报销规定 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私车办事,其油费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⒈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私车产生的油费由公司承担。 ⒉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私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总 监审批。 ⒊员工因作需要较长时间期使用私车, 每月上报定额, 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总监审批。 ⒋油费报销标准:临时用车按2元/公里计算,较长时间用车按2元/公里核定每月定额。 ⒌费用报销按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并附审批单或定额表。 6、2元/公里的补贴包括油费补贴、停车费补贴等,高速及过路过桥费按实际发生报销(杭州绕城范围内的费用除外) 以上规定自2011年8月10起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表: ⒈公司私车公用审批单 Xxxxxxxx 私车公用审批单 申请人 事由(目的地) 出发公里数 行政总监: 返程公里数 申请日期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公里数确认: 注:如当天外出未回公司的,第二天确认公里数时,减去10公里确认。 Xxxxxxx 私车公用审批单 申请人 事由(目的地) 出发公里数 行政总监: 返程公里数 申请日期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公里数确认: 注:如当天外出未回公司的,第二天确认公里数时,减去10公里确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59f986bab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