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勤、私车公用补贴制度 为规范员工出差及加强差旅费管理,使员工加强对出差申请、差旅费标准及支付有更清楚的认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范围:医院全体员工 外勤:员工因工作需要,经直属上级(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办理事务(外出评残、办理慢病、阳光家园回访、接送病号等),当日可以返回医院的,是为外勤。 交通:如公司提供车辆,则不再报销交通费;如医院未能提供车辆,外勤人员自行前往目的地,可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一误餐补贴 因工作原因或外出办公导致错过在医院的用餐时间,并当地部门未提供招待的,视为误餐,其补贴标准时间段如下: 中午12:00---13:30 因公连续在外未返回医院者。 补贴标准:午餐: 15 元/人 误餐补贴依据:医院安排因工作外出,须部门负责人知情,报至行政办公室人员名单和外出事由,由行政办公室做好登记。月底由办公室将名单交由财务,由财务统一发放。 必须如实上报,严谨弄虚作假。 二私车公用费用补贴 医院员工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应先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医院公车,在医院公车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及行驶记录表》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费用报销标准: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实行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燃油费计算公式: 每公里燃油费=(油价*每百公里油耗)÷100 实际燃油费用=实际里程数*每公里燃油费 补贴费用=实际燃油费用*补贴系数【T】 T=? 过路费、停车费按实报销 2、私车公用报销流程: 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及行驶记录表》”报销”部分,由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公室审批,填写费用保险单,准备好加油发票,交到财务。 本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起草,经院长批准后发布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a65e38f7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c9.html